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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作文

时间:2022-10-06 16:04:30

  作文语文学科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好的作文需要符合题意、突出中心、且有充实的内容。其次语言要生动形象,无语病。然后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字体干净整洁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的朋友作文(写人精选),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的朋友作文 篇1

  如果生活是汪洋大海,友谊就是大海中的一条小鱼;如果生活是旅行,友谊就是一缕缕温暖的阳光,照亮我前行的道路她有一头乌黑的头发,像墨色的瀑布从头顶倾泻而下,虽不柔软,却很洒脱,有一种朴素而自然的魅力。她那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像夏夜星空中的星星那样晶莹,似秋天小溪中的水那样清澈明亮。

  有一次,在上课的时候,我不小心写错了一个字,就在铅笔盒里找橡皮,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我又开始翻书包,翻了半天还是没找到。哎呀!原来是我昨天写完作业忘把橡皮带上了。这时,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突然,她小声的对我说:“你怎么了?”“我忘带橡皮了。”“那你用我的吧,我有两块呢!”说着,她连忙递给我一块黑色橡皮。我心中十分感激,下了课我特意走过去谢谢她。而她说:“没关系,好朋友不用那么客气,这块橡皮你可以放学后再还给我,我担心有同学忘记带文具,每天我就多带一块橡皮和一把尺子。”

  你知道这个乐于助人的她是谁吗?他就是我的朋友李婧。

  朋友就是一盏灯,照亮我的心灵。

  记得有一天上数学课,老师向我们提问了一道数学题,这道题难住了我们,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会到该怎么做。这时候李婧大胆的举起了手以一种自己的方式打败了这道题,那时候她回答问题十分宏亮,十分自信,老师都满意的点了点头。

  李婧她助人为乐、勇于尝试、自信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朋友能赶走你心中的寂寞,给你带来温暖和欢乐!

  我的朋友作文 篇2

  王沙沙是我小学同学,她瘦小的个子,黑黑的皮肤,单眼皮,尖下巴,长得有几分苦相。她成绩很差,有时候还会说些脏话,因此她的朋友很少。她的名字本应该是王莎莎,但是她常简写成王沙沙,感觉就像一粒小小的普通的沙子。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王沙沙我总会想象妈妈的样子,总觉得她的身上有很多大人的影子,她的一举一动,包括笑和说话的方式,总不太像是个小孩子,而像是一个大人。比如她会插着腰,像鲁迅笔下的“豆腐西施”那样地站着,可是小女孩是很少这样子的。 (作文网 www.zWw.net)

  当时,我们班级要一帮一,结成学习小组互助,我的帮助对象就是王沙沙。比如作文课,我就要帮王沙沙改作文。她的作文内容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病句很多,拼音很多,错别字也很多,不一会儿我就用红笔密密麻麻地标注了。我看着她的本子,想到前几天她因为本子被男生划乱而跟男生大吵大闹的样子,颇有几分凶悍。我有点担心地戳了戳她:“王沙沙,你的本子被我画的有些乱了,你不介意吧?她却笑嘻嘻地,没事没事,你改就是啦,我不嫌乱的”。她这么宽容,让我有些感激。

  还有一次,王沙沙偷偷从家里带了妈妈的睫毛夹子出来,引得我们一帮小女生都争着看。,王沙沙少被众星捧月地对待,很有几分兴奋和激动。她笑得很开心,帮女孩子们夹睫毛,看到在一旁凑热闹的我,把我一把拽了过来,要帮我先夹睫毛。我颇有些受宠若惊,其实我平时很少跟王沙沙在一起玩,这份“优待”真是令人惊讶。

  小学毕业的前夕,王沙沙找到了我。她给我说,一直很想当我的好朋友,等过我一起放学回家,可是我拒绝了(我真的没有故意要拒绝,当时只不过不顺路,我往北走,她往南走,只能出了校门就说再见),后来一些游戏想跟我一起玩,但是我也没有什么表示(可是,我好像真的记不起来什么了,只模糊地记得,好像一起玩过沙包,但是不知是玩够了还是王沙沙玩得太差,总之没怎么在一起玩过)。可能学习差的孩子,天生就有种自卑感和一颗敏感的心,而我又太神经大条,忽略了她的欲言又止和一些小女孩子之间的示好。于是,就这么错过了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 篇3

  我的朋友大名叫钱知渐,小名叫乐乐,他是一个有点胖的男孩。他的眉毛弯弯的,下面有一双大大的、双眼皮的大眼睛,他还有两只又肥又大的、肉乎乎的招风耳,谁看了都会想上去摸一摸。上次他到我家来吃饭,好多人都上去摸了摸他的大耳朵。他最大的特点是很喜欢吃零食,尤其是糖果,所以他有一嘴蛀牙。

  钱知渐的气量很大。我小时候和他玩,他总是把零食和玩具大方地和我分享。如果换了别的小朋友,可能早就自己吃自己玩了。我觉得这个朋友非常不错,非常棒!

  钱知渐是个慢性子。他不管做什么事都气定神闲,不慌不忙,做作业、看书一坐下来就是一个多小时,不受任何打扰。

  不过有时候他又是个急性子。比如每次去上学,车子在路上碰到一个红灯他就急得不得了,老是担心迟到,车子快没油了也不让去加油,就是怕上学迟到,所以每天坐车上学碰到红灯都要尖叫一次。

  我和钱知渐曾经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我很高兴有这样一个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 篇4

  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以为和她永远不会成为朋友,却怎么也想不到,她成为了我青春里最亮的光,也是最特别的。

  她的身高很高,一米七左右,带着一副金色的眼镜,可爱的娃娃脸肉肉的,留着一头短发,高挺的鼻子,弯弯的柳叶眉,笑起来有两个可爱的酒窝,她不算是特别漂亮的女生,但在我心中却是最可爱的。

  第一次见面是在开学报道那天,她是个路痴,也就是在她群龙无首的时候看到了匆匆忙忙的我,一说,才发现是同班,最后在老师严厉的注视下,一起走进了班级,她坐在班级的最后排,我的身高也只能在第一排游走,再之后就没什么接触了,直到军训那会才开始了我们的革命友谊。在那之前,于我的认知里,身高矮的有自己的小团体,而高个子的也有自己的圈子,可完全没想到的是我和她的友谊跨越了身高的界限。

  真正和她接触也就是在军训那天,我前一天吹了空调,第二天起来头晕乎乎的,但也没有管太多,以为只是没有睡好的头疼,之后就急匆匆的穿好军训服,骑着自己的小自行车到了学校。

  教我们班的是个肚子大大的,长的胖胖的教官,脸上堆满了肉,笑起来和蔼可亲,但是却对训练我们却严肃认真的很,姿势也是认认真真的,对待我们的训练绝不马虎,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训练就认真练,玩就开心的玩”,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第一把火就点着了,我们班的男生一个个东倒西歪,站相没站相的,教官当然是不肯的,他阴沉的脸,让我们站在炎炎烈日下站十分钟,如果那天我没有轻微的感冒,别说是十分钟,一个小时都不是问题,但也没站几分钟,我的脑子有点晕乎乎的,眼前的成了一片彩色,脚底下仿佛踩着钢钉,怎么站也没有站稳。我眯起了眼睛,倒了下来,身边是那些同学的声音,吵的脑子有点疼,教官立刻把我扶到阴凉的地方让我休息,掐着我的人中,我才悠悠转醒,老师让我坐到边上,让我喝点水,而教官也继续他的训练,接着我就在阴凉的地方休息了半小时,后来就是全体休息二十分钟的时间,那会脑子晕乎乎的,肚子不知道怎么也疼了起来,我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老师,她皱了皱眉,觉得我该去医务室看看,但我哪知道啊,“我带她去吧。”这时她过来,看了一下我,说道,“要不还是老师带她去吧,你知道路吗?”老师问到,有点担心,“我知道,开学那会找不到班级我可把把整个学校转了一遍。”她貌似有点不好意思,说道,“好吧,你去也可以。”说完老师就放心大胆的把我交给她,但是老师终究还是高看了她的引路能力,路痴的眼中看哪条路都一样,好在我们中途的时候看到了一个老师,就问他医务室在那,终于,在我们转转悠悠的绕了大半圈下,终于找到了医务室,“对不起啊,我这个人就是个路痴,你没事吧,真的很对不起。”她把我扶到医务室里,内疚的说道,“没事,很感谢你啦,谢谢你把我送到这。”我拜拜手表示并不在意,最后在我吃了一些药后,恢复了常态,我和她也慢慢聊了起来,在之后,我发现我们有着同样的兴趣爱好,同样的梦想,我和她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她依旧是那个路痴,而我成了为她指路的明灯,用她的话来说就是“见到你第一眼起,我就觉得你是我的方向标”那会我还打趣的说道“是啊,一用能用三年,还是活的呢,比地图可好用多了,嘿,还是人工智能呢。”

  再之后,我们俩也成了一对最好的闺蜜,我们说要一起考高中,大学,她会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 篇5

  在我的记忆中,他总是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长袖褂,脚上套着一双黑布鞋,那样子活像一个“土老冒”。有一次,我和郭超伟一起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我喜滋滋地套上妈妈给我新买的“小猪班纳”上衣,急忙跑去找郭超伟。只见他正不紧不慢地穿上那件“老行头”。我看见了,不屑地撇撇嘴:“你这件衣服都快成古董了,还不舍得扔啊?买件新的吧!”郭超伟憨憨地笑了笑:“我这衣服怎么了,又没有破。这是演讲比赛又不是衣服比赛!”嘿!你还别说,郭超伟愣是穿着这身旧行头,登上了演讲台,他还艺压群雄,得了冠军呢!这个郭超伟,还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郭超伟不仅很俭朴,还是班里的学习尖子呢!

  前天,我兴冲冲地跑到郭超伟家找他玩。来到他家门口,只见他正坐在写字台前,紧锁眉头,嘴里正咬着笔杆呢!这家伙还挺认真!看我不捉弄捉弄他!我悄悄地溜到了他的身后,猛地大叫了一声,他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看到他那狼狈的样子,我“扑哧”一声笑了。郭超伟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从地上爬了起来,对我说:“来得正好!我有道难题卡住了。咱们俩一块儿讨论一下吧!”看到他那认真的样子,我感动了,连忙坐在那里,和他一起“攻关”。“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座“大碉堡”终于被我们炸掉了。我们相视一笑,一块儿出去玩了。

  瞧,这就是我的好朋友郭超伟,是不是很棒呢?

  我的朋友作文 篇6

  我的朋友叫王英宏,我们在八岁那年认识的。他今年十一岁了,跟我同一个学校,但他已经读五年级了。

  他的兴趣爱好就是体育运动,跑步和踢足球是他的强项。五十米跑他只需要7秒多些,如飞一样。有一次我跟他比跑步,我累得气喘吁吁,他却活力十足,短短的五十米,我被他拉开了足足有十五、六米的距离。

  今天,我们要去音乐教室上课,王英宏的教师正好在我们隔壁,他来的时候,想躲在墙角,见我出来,他猛地一跳,“哇”的一声,我被吓傻了,他却笑的前俯后仰。这时,上课音乐响了,我没有和他纠缠,心想:我得找个机会报复他一下才行,不过,一直到现在我有好多次机会,但都没有实施,他不是我的好朋友吗?还有一次,我吃完中饭,就想回教室,突然,我感觉背上一阵疼,我便回头看了看,没人呀,“可能是幻觉吧。”我在心里想。突然,我又感觉背上一阵疼,这时,我想到要小心警惕了,第三次我终于抓住这个“凶手”了,原来是王英宏,第一次,他假装在路上行走,第二次他假装坐在石头凳子上,第三次终于被我抓住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王英宏。他喜欢捉弄我,我倒也喜欢他的捉弄,这可是朋友之间的亲密举动啊!

  我的朋友作文 篇7

  友谊是关心,友谊是互助,友谊是春风,友谊是暖流。一提起友谊我就会想到她: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红框眼镜,一张樱桃般的小嘴镶嵌在圆圆的脸蛋上。无论哪个同学需要帮助,她都会伸出援手。她是谁呢?她就是我的好朋友王悦桥。今天,就让我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叮铃铃”在一声上课铃下,同学们和老师一起走进教室。只见老师拿着一叠试卷,对我们说:“你们把黑水笔拿出来,今天我们考试要用。”我把笔盒打开,看见其他笔都安然无恙的躺在笔盒里,却唯独不见我的黑水笔,我把书包翻了个遍也没找到。就在这时,王悦乔说:“我昨天正好买了一支新水笔,给你用。”说着,她打开笔盒,拿出一支崭新的笔,递给了我,自己却用那只旧的笔。我的心里顿时激起了一股暖流,感激的不会说话。逐渐的,我恢复了情绪,认真地做起了试卷。做完试卷后我俩一起把试卷交了上去。这次考试我俩都取得了好的成绩。

  朋友是一支蜡烛,在黑暗中给你光明;朋友像远方的船只给你保航护驾。生活中人人都需要朋友,而我很庆幸我有一个像王悦桥这样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 篇8

  她有一头短短的头发,乌黑油亮,一双水淋淋的大眼睛,脸颊红扑扑的,身体有点胖胖的,看起来就像一个可爱的小娃娃。

  她不但长的可爱,并且很喜欢帮助别人,现在就让我翻开我与她的故事。

  有一次,我在做数学题时,不会做,我便请她给我讲一讲,她便一步一步,细心的给我讲了一遍,可是我做了好几遍还是不会,我便让她再讲了一遍,她一点都不急躁,而是笑眯眯的给我细心的,又讲了一遍,我抬头看着她的眼睛,她的双眼中充满了友谊,善良与关怀。

  还有一次,我在玩的时候,不慎跌倒,虽然脸上是一副没什么事的样子,但是我的心中是疼的,无助的,她看到了我,便跑过来,她仿佛能看透我的心一般,说:摔疼了吧,。说完,便将我扶到了凳子上。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也许只是扶一下,笑一下,但在这些简单的事情里,就蕴含着那种伟大的友谊。

  我的朋友作文 篇9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结交朋友,而真正的好友是珍惜你与她的友谊,就如我自己。

  在刚上小学的时候,我因为不适应,基本都不敢与其他同学说话,这时候,有一个人来到我的身边,她就是我后来认识的朋友夏恋恋。她主动伸出手,向我递交了友谊的钥匙。于是,就这样,我们认识了,从那开始,我们形影不离,我想,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我们会一起上初中,高中。

  那是雨天的下午,我和她打扫完卫生后,一起回家,在路上,她一直没说话,我很奇怪,问她:“发生什么事了吗?”她抬头说:“我下个学期就不能在这里读书了。”“为什么?”我不懂的问,她说因为她父母的原因,她要去外地读书。我听了,没说什么。回到家后,我一直在想和夏恋恋在一起的回忆,一想到她不会在这里了,想到我们可能不能一起了,就分外难过。

  那几天,我都没怎么和她说话,放学也独自一人走回家。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临近期末考试的时候,她主动找了我,“对不起,夜梓,我不能完成我们的约定了。”她说的是我们约定要一起上初中、高中,做一辈子的好朋友的事。我知道她也是身不由己,所以我抛弃一切的难过,“没关系,我们还是可以再见面的,就算你不在这了,我们之间的友谊也不会变!”她听了我的话,抱住了我,“好,那我们换个约定,不论将来如何,我们都要记住彼此。”于是,我们重归于好,开始珍惜每一天在一起的时光。

  朋友,不变的是真心,不变的是友谊,不变的是在一起的最美好的时光。

  我的朋友作文 篇10

  我的好朋友有着一头乌黑的秀发,一双如海水般澄澈的眼睛以及弯弯的眉毛和长长的睫毛,每每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都会忍不住地一直盯着她看,尤其是我们聊到好笑的部分时,我总觉得我在她的弯弯的眼睛里看到一闪一闪的小星星。

  她的名字就跟她本人一样美丽、优雅,但是我总喜欢叫她的小名“乐乐”,感觉这样更亲切一些,而且这么多年我也叫惯了。她就是我们口中常说的别人家的小孩儿,长的好看,学习成绩优异,在家听父母话,在学校听老师的话的那种小孩儿。也因为如此,小时候我不听话了,我的妈妈就老拿她跟我做对比,所以“她的形象“实在是我那时挥之不去的阴影,而这也导致了小时候无论乐乐多么受身边同学的欢迎,我都不会主动靠近她,哪怕我们两家住一个小区,上学放学都同路。

  但是后来因为一件事情,让我对她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晚上下了晚自习,我跟往常一样收拾好书包去往停车场准备骑自行车回家,但是由于我们班上的老师为了讲一道数学计算大题拖了一会儿堂,等我去的时候,偌大的停车场零零星星的只剩下几辆自行车停在略显昏暗的角落,我加快步伐边走边从书包里摸出一串钥匙,开锁,然而低头的刹那发现自己的车链子掉了这绝对算得上我骑自行车以来第一次面对自己的自行车掉链子,而且自己瞎捣鼓了几下发现真的不会修,顿时一种无助的感觉席上心头。“嘿!怎么晚了,怎么还不走?”一只温暖的手拍了上来,我回头一看是乐乐,不报希望地自嘲到“我也想啊,这不运气太差了,自行车的链条掉了,早不掉晚不掉的偏偏在这个时候掉。”我本以为她会问完就走,但是她却没有。她把她的自行车停在了一旁,蹲了下来,仔仔细细地打量完我的车后,不顾我的诧异的眼神,从自己的背包里找出了一根铅笔,并将我的车子倒了过来,一边用她拿铅笔的手将链条勾到齿轮上一边用她的另一只手缓缓的转着脚踏板,一下两下她的手就像有着魔力一样,将变得温顺的自行车链又重新扶上了正轨。

  所以通过那一次的交情以后我对她的偏见化为虚无,并且在之后的相处过程中我更被她的人品所吸引,我想说能交到她这样的朋友是我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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