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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1-08-31 09:15:59

  在班级里,总有一些同学作文写得非常优秀而让人羡慕,也有很多同学写得很吃力,且没有兴趣,其实写好作文也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练习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推荐38篇】,欢迎大家阅读交流!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坐在床上看10-20分钟书。最近我看的是我最喜欢的《安徒生童话》。这本童话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书中的每个童话故事都很有趣,像“海的女儿”、“豌豆公主”、“皇帝的新装”等等。这些童话故事让我感受到真、善、美无处不在。童话的世界里很美妙、很干净,好人总会有人帮助,总会有好报,有好的结果;坏人最终都会有坏的下场。

  《安徒生童话》读起来令我精神愉悦,美不胜收。优秀童话是我人生成长过程中滋润我心灵的精神食粮!通过阅读童话书,我希望自己是个纯洁、善良的好人。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我喜欢读《聪明的狐狸爸爸》,我喜欢读《爱的教育》,但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格林童话》。《格林童话》里有很多故事,比如说《灰姑娘》,再比如说《大拇指》,这里边我最喜欢读的是《会说话的猫》,里面讲了一个磨坊主去世了,老三分遗产只分到了一只猫,然后猫就开口说:“主人,我会让你发家致富的。”结果真让他发家致富了,因为这个国家的国王非常爱吃兔子肉,可是猎人们太胆小了,经常抓不到兔子,那只猫就抓了好多兔子给国王,国王就给他了好多钱。

  如果你没读过这本书的话我建议大家读一下这本书,如果你们认真看,你会学到很多知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提起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相信大家都不会觉得陌生吧?他最擅长写动物小说,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在他繁多的作品中我最喜欢的是这一本《狼王梦》。《狼王梦》这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一个名字叫做紫岚的母狼,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生了五只狼崽,在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就有一只狼崽被暴风雨夺去了生命,所以只剩下四只狼崽了。紫岚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最后并没有实现,剩下的四只狼崽之中只有一只活了下来,那只狼也就是媚媚。因为媚媚是一只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是媚媚和一只公狼生下了五只小狼,其中就有两只是公狼,于是当狼王的希望就寄托在了它们的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紫岚和曾经吞食了自己儿子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作文网 Www.zww.Net)

  《狼王梦》这本书中每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每一个扣人心弦的动作让我对“狼”有着更加深刻的认识。一个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她为了孩子们,完全牺牲了自己,失去了自己美丽的外貌,甚至牺牲了自已的性命,可怜她在临死前最后一刻,想到了还是后代的生存问题。这种浓浓的母爱,深深地震撼了我,在那一瞬间,紫岚好像就浮现在我眼前,在这本书中,在紫岚想让后代做着狼王梦的过程中,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因为儿女的意外,而流下两行属于母亲的悲伤的泪,我曾无数次看到紫岚对儿女那有着深深的足以感动人心的母爱!我不禁被感动得潸然泪下,古往今来,多少才子佳人写下了多少称赞母亲的诗句,我一直以来都觉得母爱这种东西只有我们人类才有,然而这一本《狼本梦》,作家沈石溪笔下的紫岚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母爱这种至高无上的东西,并不是人类才有,原来无论是温顺的小羊、无论是凶残的狮豹、还是诡计多端的狼,世间上所有的生物,我们都能从其身上感受到那深深的母爱、那无私的母爱母爱是这个世界最伟大的东西,就如紫岚,它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它想方设法让后代子孙成为狼王。从紫岚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人类的母亲,她们不就是这样恨铁不成钢,有着强烈的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想法吗?答案是肯定的,我的妈妈,包括很多人的妈妈,都是一样的,她们都希望自已的儿女能成材、能出人头地,为了这个目的,她们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这就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狼王梦》,作家沈石溪的笔下的紫岚为了子女、为了后代,甘愿献出自已的一切,甚至生命,这足以让我泪奔,更让我感动,让我想到了千千万万的母亲,也让我明白了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最独一无二的、也是最震撼人心的东西。母爱,不仅人类才有,世界上的一切生命,都有着它独一无二的母爱,都有着为儿女牵肠挂肚的无私的爱!让我们向全天下所有的母亲致敬!让我们祈祷全天下的母亲身体安康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书,是闪耀知识的一道光,是握着幸福的一双手。就像高尔基说的那样: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且,中国人历来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传统。但是,我们不要把读书当做一种任务来完成,要真正喜欢上才行,这样才能把自己投入到里面去,读得入境,就更能吸收书里的知识,体会作者的情感。我读过的书数不胜数。可是,你若问我最喜欢的是哪一本,那还要非《三国演义》莫属。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治中生乱,乱归于治”,这似乎是历史发展的一个规律。汉末皇室衰微,诸侯争战,生灵涂炭,这是一个悲剧的时代,但也就是这样的乱世,才造就了许多英雄: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周瑜等。他们登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战争的背景里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使《三国演义》成为一部令人称赞的英雄史诗。

  三国时期是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三国时期的政治,风云变幻,跌宕起伏;三国时期的军事,金戈铁马,气势壮阔;三国时期的经济,变革重大,承前启后;三国时期的外交,纵横捭阖,奇峰迭出;三国时期的人物,英雄辈出,业绩显著。

  《三国演义》把刘备作为中心人物加以描写,把他作为崇拜对象加以褒扬,把他作为一位封建时代仁君的理想人物形象来描述。书中写刘备不肯抛弃随军转移的数十万樊城百姓,是“吾宁死,不为不义不仁之事”。无论在他的政治品质还是道德品质方面都是如此。而曹操则被描写为刘备的对立人物,曹操残杀相救与他的吕伯奢一家八口,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成功刻画出了他诡异多变、心狠手辣的性格。孙权虽然是刘备的敌手,但更多的是作为刘备对抗曹操的联合力量。

  除了曹操、刘备的形象外,《三国演义》还选取了诸葛亮和关羽、张飞三个人物,加以重点刻画。诸葛亮是智慧和贤臣的化身,他料事如神、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博望坡一战,就指挥几千人马杀退曹操十万大军。赤壁之战前后作者有意安排年轻有为的周瑜与诸葛亮展开智斗。周瑜才华横溢、精明干练,但嫉贤妒能、气量狭小。诸葛亮则高瞻远瞩、机警睿智,他几次巧妙地利用各种关系避开了周瑜三番五次的陷害,又顾全了协力抗曹的大局,最终取得了赤壁之战的胜利。诸葛亮后期的主要对手是曹魏方面的司马懿。司马懿虽老奸巨猾,但还是略逊诸葛亮一筹。“空城计”和《出师表》便是明证。关羽则是义勇的化身,在刘备兵败投奔袁绍之时,关羽孤身一人为保护两位嫂嫂,不得已投降曹操,但和曹操约法三章:一为保节操,降汉不降曹;二为保两位嫂嫂;三为保忠义、誓言,一旦知道刘皇叔下落,立即投奔。后关羽过五关斩六将脱离曹操。在他眼里,投降是可以变通的,但他对汉朝之忠、对刘备之义,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刘、关、张三人“桃园结义”反映了民众赞赏锄强扶弱、与人排忧解难的江湖义气。而张飞是《三国演义》中十分生动可爱的人物形象。他豹头环眼,脾气直爽,性情粗鲁莽撞,嫉恶如仇。他痛打索取贿赂的督邮,见到倨傲无礼的董卓,一时性情大作便欲杀之。曹操想借刘备之手杀吕布,他就去吕布处大叫:“曹操道你是无义之人,叫我哥哥杀你。”他心直口快,内心真诚、火热,他的品性也为世人所称道。

  誉为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让我百读不厌,常让我对它爱不释手,回味无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不知道我是以怎么样的心情去阅读这一本书的,但是我只知道,读完它的我心中只感到一种掏心裂肺的悲凉。

  当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惊喜地发现这本书时,我的心情是激动的,因为我周围的许多人都看过这本书,都说好看。带着忐忑的心,我借下了这本《白夜行》,日本著名作家东野圭吾的成名作,一本把“悲凉”这个词发挥的淋漓尽致的好书。

  故事从桐原11岁时发生的一场悬案开始,这改变了他生活的全部。他的爸爸被发现在一个大楼的通风管里,没有了呼吸。所以,他的生活就再也没有了光明。直到十九年后,当年的那个警察笹垣又开始重新调查此案,惊人的发现凶手其实就是桐原本人。

  这是一个如何扑朔迷离的案件啊?可是,在这个案件背后又隐藏着多少无助空洞、黑暗至极的秘密呢?

  但即使如此,他的生活依然明亮。因为他最好的朋友雪穗,她的生活同样肮脏不堪。可是他们仍然彼此依靠,彼此交心。对他们而言,对方给予的温暖是他们黑暗人生中投来的一道希望之光,支持着他们顽强的生活。

  书中有一段名句,是雪穗说的:“我的天空里没有太阳,总是黑夜,但并不暗,因为有东西代替了太阳。虽然没有太阳那么明亮,但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凭借着这份光,我便能把黑夜当成白天。我从来就没有太阳,所以不怕失去。”看到这里,我只感到一股寒意从背脊直达脑髓。这是多么复杂的一种情感啊!我同情他们的遭遇,我觉得他们悲惨。可即使他们的人生不堪,他们却从未被挫折击垮。而我呢?遇到一点小事就大惊小怪,遇到一点挫折就溃不成军。我身处于幸福之中,明媚的阳光暖暖的打在我身上,惬意极了。而桐原一生最大的心愿竟是“手牵着手在阳光下散步。”因为这是他唯一的信仰,唯一的温暖了。

  笹垣曾说,桐原和雪穗好似虾虎鱼和枪虾,相互依存,相依为命。但虾虎鱼从不光明正大地在枪虾身边。这个比喻确实不错。《白夜行》是以双线交叉的形式来写的,雪穗的生活是明线,桐原的生活是辅助暗线。但是这本书也不是完完全全交叉来写的,甚至可以说这两条线几乎是无关的。我们只能从蛛丝马迹中去臆测这两条线的相交。这里,我不禁被作者高超的写法而折服。

  桐原和雪穗在文中唯一的一次交汇,是在雪穗分店开张,圣诞节那一天。警察们潜伏在周围等着桐原的出现,却迟迟没有等到。忽然,笹垣像是意识到了什么,飞速向那个穿着滑稽玩偶服的圣诞老人冲去。谁知那圣诞老人纵身一跃,跳下了楼梯。警察们急匆匆冲下楼时,他倒在血泊之中,胸前插着一把剪刀,那把他在童年时常常拿来给雪穗剪纸的剪刀,那把曾插在他父亲胸前的剪刀,他视若珍宝的剪刀。

  而雪穗呢?她在目睹了这一切时,只是如人偶般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我不知道。雇佣临时工都由店长全权负责。”然后沿着扶梯走上楼去,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

  她一次都没有回头。

  我想流泪却流不出来,内心如同翻了五味瓶一样,各种复杂的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我早已忘记了桐原和雪穗的心狠手辣,因为他们也是受害者。他们之所以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是因为对方的温暖代替了无尽的黑暗。而在这一切都结束之后,东野圭吾只给了读者一个冷漠的转身。因为当一方的温暖结束之后,故事也就结束了。桐原最后的选择保全了雪穗,可桐原的选择却让雪穗走进了无尽的黑暗。我为这沉甸甸的感情而动容,我又对社会的黑暗社会厌恶。我想象这她那个跌跌撞撞上楼的身影,那个在阳光下散步的愿望。

  合上书,望着书封面上两个手牵手的孩子的剪影,以及那倒映着幸福的影子,我思绪万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里有精彩的世界。今天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书名叫《西游记》。它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了唐僧师徒四人一起去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降妖除魔,才取得真经的故事。书里的“孙悟空大闹天宫”和“孙悟空大战红孩儿”这两个故事写得精彩极了,深深地吸引了我。我特别喜欢孙悟空,他机智勇敢,总能解决遇到的困难。

  听了我的介绍,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喜欢就赶快读一读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叶圣陶专集莫属了。

  这本书出自叶圣陶大作家的散文里提炼精华出来,石头,书、稻草人等一些没有生命的物体,进过叶圣陶老先生的“点睛之笔”变得栩栩如生,编者这样说过:“本书所选编的22篇童话已影响了几代人的成长。远这些美好的童话能对孩子们产生深远的影响,像薪火传递一样,将这些纯洁、善良、高尚、美好的形象一代一代传下去,让更多的人都能受益。”

  本书所采用的有稻草人、古代英雄的石像、一粒种子、小白船、旅行家等一些叶圣陶老先生的出名之作都被选进去了,这些出名制作不仅写的栩栩如生还能像寓言一样为我们讲述一个又一个的道理。

  叶圣陶专集的优点说也说不尽,你们最好还是买一本看一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

  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9

  我最喜欢的书有,阿衰、儿童文学、唐老鸭、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十万个为什么》。

  许多人会问我为什么你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十万个为什么》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比如:什么是无声手枪、睫毛有什么用……。

  我非常喜欢看《十万个为什么》,你喜欢看吗?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0

  我追喜欢的一本书是《中国名人成长故事》。里面有:孔子,鲁班,孟轲,韩信,匡衡,张衡,李白,岳飞。等人物。

  其中我最喜欢岳飞。因为岳飞报效祖国,还勤学苦练。岳飞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出生只有几天的时候,家乡发了大水,洪水吞没了整个村庄,全村人随水一起飘走,岳飞妈妈急中生智,抱着岳飞跳进一个水缸里。就这样,水缸随水不停的漂。不知过了多少时间,岳飞母子飘到了麒麟村。这个村里一个王明的员外救了岳飞母子。就因为他家这样艰苦,上不起学,从小立志,投师学武艺,后来他长大报效祖国,成为民族英雄。我也想喝岳飞一样报效祖国。

  读了这本书是我感到了做什么事都不是随便就能成功,也要经过勤学苦练,才能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1

  我读了很多书,我就是最喜欢《魔豆传奇》。

  这本书写了:可可到可伦星,去找救世主。皮皮就是救世主,他拥有光之豆。有一次,魔王终于用欲望豆成功的制成了很厉害的欲望虫。可是,皮皮用光之豆勇敢地打败了欲望虫。

  我从这本书学到了一个道理:只要勇敢就会胜利。我也要跟书中的皮皮一样敢于斗争。还有,在学习上也要试一试,不要轻易说放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2

  我喜欢看的书有很多,但我最喜欢的书要数《中国少年儿童百科全书》了。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那是因为书里面有很多知识。全书分为四套,分别为人类与社会、文化与艺术……通过这些书,我知道了九大行星是怎么回事,黑洞为什么能把其他行星吸进去等等天文知识,还让我知道了煮过的虾为什么会变红和为什么在国外有些地方食盐比黄金还贵重等化学问题。

  书让我们知道了很多知识,我们要好好的爱惜书。

  我想起了一句名言,就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3

  我喜爱读书,而且非常喜欢高尔基的那句话:“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又意义”读书是一种兴趣,我们可以根据兴趣来确定自己的努力方向。我要说的这本书就是《居里夫人传》。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一遍了,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章,也不管明天上不上学。现在已经毕业了,看到寒假作业里有一篇就是写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就在书柜中把书粗粗的扫了一遍,在众多书目中看到了《居里夫人传》,它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为了保证这篇征文的质量,而且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多多少少有些忘记了,所以我就在中午的时候又把它给看了一遍。感受到了与看完第一遍时不同的感受。

  我第一次捧起《居里夫人传》时,便一下子被居里夫人身上那种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给折服了。自从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之后,我发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变的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居里同样也是一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着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便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在我读第二遍之前,我已经学过了《跨越百年的美丽》,这也是一篇赞美居里夫人的文章,其中,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在所以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是啊,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进取,自由地驾驶规律,永葆这一种理性的美丽。

  也正是因为学习了《跨越百年的美丽》,我对居里夫人有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她不愿去做名人,她因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而感到厌倦,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和人民思想有着极大的反差,这也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她的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她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居里夫人甚至经历了世纪大战的考验!但她并没有倒下,真正的令人惊愕和叫绝。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候,她倒下的时候,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料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的成就,她舍得抛弃这一切吗?命运不给她迟疑的机会,就带走了她。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走了,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的科学事业,终结了。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激励自己,用尽所用的力量应对一切……我的毅力终于站了上风。”这让我明白坚强的意志力不仅是成功的保障   、坚定人生目标的保障,而且还是克服困难,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完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分,也让我长大了不少,居里夫人的精神也令人难以忘怀。这个伟人的一生,绝不能白白浏览,她在书中记载一切将是我生活的楷模,助她重振精神的名言也是我的左右箴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4

  大概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有,《日记起步》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专门教人写日记的书,内容非常详细,从教你怎样写好一句话开始,而后再教你怎样写好几句话,接下来就是教你怎样写好几段话,写好整篇日记。《日记起步》还是我读小学三年级时买的一本书。记得那时我是个见日记就头痛的人,每逢写起日记来,总是想起一句就写一句。写完后,自己也不知写了什么东西,让人更摸不头脑。也正因为这,老师才向我推荐了这本书。自从我买了这本《日记起步》后,老师教我要从头到尾认认真真地看,而且每天要大声朗读其中的内容。经过一段时间的读和看,不知不觉的我写的日记也大有长进。以至于有的同学说我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了。

  这当然是《日记起步》这本书的功劳。这本书里面的内容十分丰富,里面有最简单的一句话日记,我就是从写好一句话日记起步的。书中还有许多的名人名言、脑急急转弯、歇后语、,笑话等,还有一些英语笑话,英语名人名言等一些东西。买了这本《日记起步》,就好像同时有了《脑急急转弯》《名人名言》《故事书》这许许多多的书,真是花一本书的钱,买到了好几本书的实用,真是划算啊。

  《日记起步》还是一本作文书,里面的内容也就像一本作文书一样,还可以把它当作一本作文书使用。它里面还按日记的内容分了类,有写想象的,写人的,写事的,写植物的,写动物的,写信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这本书表面上看是一本教人写日记的,其实还可以把它当作作文书看,当作故事书读,当作童话书欣赏,当作名人名言书查阅。真可以说是一书可作多用啊。

  《日记起步》确实是一本好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5

  如果人生的丰富可以用色彩来比喻,书便是投射五光十色的水,如果广阔的大地可以用无垠来形容,书便是普照万物的阳光。如果生活是一条小鱼,那么一本好书就是一片片养育鱼儿的海洋。我从小爱读书,我爱读的都是一些关于童话、动物和植物的书。不过,我最读的书是《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著名动物学家、文学家法布尔所作。作者怀着孩童般的纯真爱心,潜心观察、解读自然界中那些无言的昆虫。他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人们微不足道的小小虫儿有许多神奇本领,从而,使人们喜欢它们,尊重生命,亲近自然。

  《昆虫记》详细描写了昆虫的生活和为生活以及繁衍种族所进行的斗争,然后讲述了形形色色的昆虫的习惯和本能。大至如同手掌大小的虎蜘蛛,小至如同水滴大小的的水蝽。

  记得里面有过这样一句话:“大自然是非常神秘的,至今仍有很多我们不知道的昆虫,还有很多我们人类解不开的谜。只要我们用心观察,就一定能获得很多知识,也会获得很多乐趣。”读到这里,我不禁喜欢上了这些无言的、有趣的“朋友们”,是他们是我懂得看待问题时不能光依据别人的看法来对待此事,而是要自己去寻觅真正的答案,并且要从不同的角度去发现、钻研。而且,从探索中也能获得不同的乐趣。

  让我们做一只勤劳的小蜜蜂,去书记的万花丛中轻舞飞扬。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万花筒,让我们看到不同的世界。一起来周游书的世界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6

  在世界文学史上,如果说有哪一本书的影响大到甚至引发了一场战争,那一定非《汤姆叔叔的小屋》莫属了。1862年,林肯总统在白宫接见这部小说的作者――女作家托斯夫人时,盛赞她写了一部“导致一场伟大战争的书”它促使了美国废奴运动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美国南北战争的爆发。

  基督徒的正直、虔诚、宽容、仁慈、忠贞、感恩等完美品质,都在黑奴主人公汤姆身上得到了集中的体现。

  汤姆原来是谢尔比先生家的一位黑奴,后来由于债务原因不得不把他卖掉来抵偿债务。

  在美丽的密西西比河上,船来船往,呈现出一派繁忙的运输景象。汤姆正在一个棉花高处专心的读着《圣经》。船上有一位叫圣克莱尔的绅士,家住新奥尔良,家境十分富裕。圣克莱尔是路易斯安那州一个有钱的种植园主的儿子,他继承了的种植园,成了一个富有的农场主。他带着一个五六岁的女儿和一位女士,后来人们知道那位女士是这位绅士的堂姐。汤姆常常看见这个小姑娘,她举止优雅,仿佛天使一般,有时候,她会忧伤的在那些戴着镣铐坐着的奴隶身边打转,好几次她捧着大把的糖果,坚果和橘子快乐的分给大家,随后又跑开了,汤姆的手很巧,能用樱桃壳雕刻小人,,小篮子等小玩意。有一段时间在汤姆在雕刻小玩意时,小姑娘就蹲在汤姆旁边观看,渐渐成了好。后来的聊天中他知道这个小女孩叫伊万杰林.圣克莱尔,人们都叫她伊娃。第二天轮船驶近了新奥尔良,许多人开始收拾行李,为上岸做准备,船上出现了一片忙乱的景象。此刻伊娃的正在和黑利交谈,黑利你再讨价还价,最后以一千三百美元的价格把汤姆卖给了圣克莱尔。

  草必枯干,花必凋谢。时光流逝,一晃两年过去了,两年来汤姆虽然远离自己的骨肉至亲,但他并没有感到多么痛苦,汤姆从《圣经》中学到的知足常乐的精神对他大有益处。

  有一天的傍晚时分,落霞满天,湖面倒映着这里美丽的天空,一家的棚架下面,汤姆和伊娃正坐在长满青苔的小石凳,上认真地读着《圣经》。

  “汤姆叔叔,你唱《光明天使》吧。”

  汤姆于是唱起了那首著名的圣歌,伊娃认真的听着,那样子真像一个天使。

  “汤姆叔叔,”伊娃说,“我要到那儿去了。”

  “去哪,伊娃?”

  孩子站起身,用手指了指天空,一缕晚霞照在他那头发和粉红的脸蛋上。

  “我到那去了,”她说,“到光明的天使那去,汤姆,我不久就要去了。”

  汤姆突然一阵钻心的疼痛,他注意到近半年来伊娃越来越消瘦了,也越来越苍白,呼吸越来越短促,以前她在花园里奔跑玩耍一连几小时都没事,可现在很快就会觉得累了。汤姆还常常听见奥菲丽亚说起伊娃的病,说吃什么药都不见效。

  几天后伊娃越来越虚弱了,又过了一两个礼拜,伊娃的病症似有好转,圣克莱尔欣喜若狂,他向众人宣称伊娃不久就会健壮,起来唯独奥菲丽亚和医生清楚,这只是回光返照这孩子的病好不了了,伊娃自己也很清楚的意识到了这一点,最后一天下午伊娃永远的离开了。

  作为一名黑奴,汤姆从不怨天尤人,也从不自暴自弃,他与命运顽强抗争,相信上帝无处不在,尽管命运一再与他作对,让他遭遇妻离子散,生死离别以及毫无人性的毒打,但他始终坚信上帝与他同在,相信自己的苦痛一定能唤醒残酷者的良知,并最终皈依上帝。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遇到挫折时,不要畏惧,要与挫折做抗争,像汤姆一样,要与命运抗争。在面对困难时,要勇敢的面对,不能自暴自弃,不能怨天尤人,不能畏怯,不能抱怨,要勇敢的抗争,这样才有可能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所著的《飘》,《飘》是她短暂的一生中惟一一部小说作品。《飘》以南北战争的南方社会为背景,以郝思嘉的三次婚姻为主线,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全书最让我感动的是面对塔拉困苦的境况,郝思嘉倔强的精神。这是战后美国精神的象征。在面对被战火烧毁的家园,她坚定不屈,毫不妥协;面对亲人的死亡,她擦干眼泪,努力振作;面对爱人的离去,她毫不气馁,重头再来。她爱土地,并像塔拉的那块红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

  全书中郝思嘉是一名美女。她是任性而又自私的,她的骨子里流淌着爱尔兰人爱冒险,勇敢的精神品格,当塔拉被烧毁时,那些奴隶都逃走时,郝思嘉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大小姐,她发动了全家人摘棉花,她原本纤纤的玉手如今长满了又红又大的水泡和茧。在亲人去世时,全家人挨饿时她没有气馁,跑遍了全村去找吃的。她放下了从前的架子,重新去看待战后的社会。

  全书中另一位值得我敬佩的人是媚兰。这样的人即使在现在的社会也并不多见,她有着宽广的胸怀和一颗金子般仁慈的心。正因为这样,卫希礼才对她钟情,白瑞德才对她尊敬,连郝思嘉对她也是像母亲一样爱的。她对每一个人都是那样的和蔼,外表柔弱,内心却如钻石般坚强和美好。她就如同一个善良的天使对每个人微笑,那样的闪闪发光。

  我喜欢《飘》这本书,不仅因为它是一部壮美的爱情小说,同时也是一部反映人民自立自强的小说。它刻画诸多不同品格的人物,教会我如何面对生活,应对生活,征服生活。《飘》伴我们成长,随我们走向成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8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十月,美丽的五星红旗在风中飘扬,令人热血沸腾的国歌在人们脑海中回荡。但更让人振奋不已的是那淡淡的缕缕书香。那发黄的纸张上印着标准的中国汉字,记载着血染成的荣誉《铁道游击队》、《红日》、《小兵张嘎》、《红岩》······都是些多么激动人心的书啊!但是这么多书中,我最喜欢的,非《红岩》莫属。

  江姐、许云峰、华子良、小萝卜头······这些名字相信大家并不陌生。没错,他们都是革命小说《红岩》中的人物。《红岩》记载的是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展开的激烈斗争。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关押革命者的监狱里,敌人对共产党人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摧残,但在共产党员的坚强的意识面前,敌人却是一筹莫展,一败涂地。

  看着看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小萝卜头的悲惨遭遇让我愤愤不平,江姐忍受着非人的折磨让我悲痛欲绝······

  看完这本书,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痛恨,又有对共产党组织的钦佩,还有对那些无辜人民的怜悯······回家的路上,我神思恍惚,人,在街上走着,心,却在书里飘着。这是一本多么吸引人的小说啊!我不禁赞叹。都是那些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不好好读书,我怎么对得起他们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让我们在书香中找到属于我们自己的乐趣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初一:何昕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生动讲解了华夏历史上的众多事件,从盘古开天到夏商文明,元、明、清到今天的电子信息时代无数的英雄豪杰、仁人志士,千古流传。五千年的辉煌令人肃然起敬,五千年的藏垢又令人无地自容。

  唐太宗李世民就是历史上一位英雄豪杰,他征服了隋朝,带来了历史上的“贞观之治”;还有那秦始皇,统一六国,“车同轨”,“书同文”,全国统一度、量、衡制,修建了被称为世界八大奇迹的万里长城;当清朝末年的时候,也就是中国最无能的时候,被迫签订了《南京条约》、《望厦条约》、《辛丑条约》等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国家的主权被分割的七零八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我们独立成为了自己国家的主人,国力逐渐强盛,人民逐渐富裕,主权不容侵犯。

  滔滔黄河孕育了中华文明,滚滚长江养育了华夏子孙,每一滴水都融入了祖先的因子,每一把沙都含有祖先肌体的成份。五千年的历史悠悠而逝,我们的祖先已成为匆匆过客,风化为历史的尘埃,但是他们在这片土地上创造了璀璨的华夏文明。

  历史,是一座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宝库。只要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勇气去打开它的大门,人类几千年累积的丰富知识和经验,便会向你迎面扑来,使你受到莫大的启发和鼓舞。

  《中华上下五千年》,值得推荐的一本书,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0

  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书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学习中没有书籍,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唯有不断的阅读、积累方能有所斩获。

  在各种经典著作中,一定有你最喜欢的书籍吧。也许你喜欢温文尔雅的《诗经》;也许你喜欢人生哲学《论语》;也许你喜欢爱国诗词《楚辞》每个人喜欢的都不尽相同吧。当然,我也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成语都是根据历史上的小典故总结而成的,每个成语背后都有它自己蕴含的道理。下面我就给你们具体介绍一下我喜欢的这本书吧。

  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印象深刻的有很多,比如:乘风破浪、水滴石穿、铁杵磨成针、悬梁刺股

  水滴石穿的故事是讲在古代的时候,有个管钱库的官偷了一点钱被人发现了。告知了县官,县官知道后,就派人把把他打了一顿,还要判他盗窃国库的大罪。那个人狡辩说:“我就拿了一个小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难道还要杀了我吗?”县官真的判了他死罪,判决书上写道:“一日一钱,水滴石穿。”意思是告诫人们小错不改就可以成为大错。这个偷钱的人被斩刑,而这个成语却被流传下来。“水滴石穿的字面意思是指水不停地”能把石头穿破,它蕴含的意思是比喻坚持不懈,力量虽小也能做出看起来很难办到的事情。所以我们也要像这小水滴一样,团结起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永不停息

  铁杵磨成针是发生在大诗人李白童年时期的故事。李白小时候在山里读书,一天,他读的不耐烦了,不想学了,他就在四周游玩起来。忽然,他看见远处有位老婆婆在河边磨着一根铁棒。他问:“老婆婆,您磨铁棒干什么啊?”“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老婆婆头也不回的答道。“铁棒怎么会磨成绣花针呢?他那么粗大,那么坚硬。”“我每天不停的磨,一定会把它磨成针的。”李白听了十分感动,也十分惭愧。从此,他发奋读书,终于成了著名的大诗人。这个故事比喻只要有恒心,肯努力,做任何事都能成功。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在实际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只要坚持这种精神,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像这样含义深刻的历史小故事呢!我再给你们举几个例子吧。比如说不耻下问比喻不以像地位低、学问比自己低的人请教,也用来形容虚心学习,不自己为是。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做到用于向比自己学问低的人请教,真正的做到不耻下问;乘风破浪现在比喻志向远大,能排除万难,奋勇前进,也形容事业迅猛地发展。我们在学习中也要立大志,树立远大立项,并为之奋斗;画蛇添足现比喻做多余的事,不会取得成就,反而不恰当多此一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决不可凭主观想象,为所欲为。如果不尊重事实,添枝加叶,会把事情变得糟糕。

  怎么样?你现在对这本书感情了吧。如果喜欢的话,就去图书馆借读一下吧。哦~对了!别忘了把你欣赏的书籍、热爱的理由、喜欢的片段、品味的快乐也跟大家分享一下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2

  在我的书柜里,躺着一本书《罗宾逊漂流记》,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是一部关于冒险,智慧和勇敢的永恒经典,是航海探险小说的先驱,小说讲述了英国人鲁宾逊由于所乘的货船在海上沉没,孤身一人流落到无人的荒岛,为生存而不懈奋斗的艰辛历程。

  主人公鲁宾逊乐观向上,百折不回的精神以及他那锐意进取,坚强不屈的品质一直感染着我,激励着我。每当我遇到坎坷不敢前行时,我总是会想起鲁宾逊,想起他那伟大的精神和品质。

  记得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想了好长时间也想不出来,越想越着急,都急的快哭了!可是,我想到了鲁宾逊,他在那样困难的环境下都能解决诸多难题,为什么我就不行呢?更何况只是一道数学题。于是,我再次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做,果然,在用了无数张草稿纸后,我成功地算出了那道题。

  记得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在沙漠上游玩。走着走着,我离爸爸妈妈已经很远了。我看看爸爸妈妈,又跑了起来。当我回过头来寻找父母的时候,他们竟神秘失踪了!望着四周陌生的环境,我呆了,哭了起来我迷路了,我被丢了!这时,我再次想到了鲁宾逊,面对困难,他哭了吗?不,他没有,哭解决不了困难,要勇敢地面对,于是,我静下心来,在管理员的帮助下,终于见到了爸妈。

  鲁宾逊他那顽强的精神,帮助我勇敢地与困难斗争。

  鲁宾逊他那伟大的品质,教会我在生活中要坚强。

  鲁宾逊他那不平凡的历程,更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鲁宾逊漂流记》交给了我许多,它真是我的“导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3

  走进我的房间,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书架了。上面的书五花八门,有《安徒生童话》、有《笑猫日记》、有《故事作文》、有《西游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这本书教会了我们,在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的困难,我们只有克服了这重重困难,才会成功!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讲了海伦凯勒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力,听力,继而又丧失了语言能力。虽然她重病缠身,但是,在导师安妮莎莉文的帮助下,海伦凯勒用顽强的毅力学会了读书和说话,她付出了比别人多几百倍的汗水,终于能够与常人交流,沟通了。之后,她又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掌握了英语、法语、德语、拉丁语和希腊语五种文字,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完成高等教育的盲聋人。

  在这本书中,海伦凯勒设想,如果有三天光明,她第一天要看她那些只能用双手辨识长相的朋友与家人,看看大自然;第二天要去了解历史,了解艺术,感受人类的精神世界如何构成;第三天她要了解社会,了解平凡的充满喜怒哀乐的生活,这同样也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与寂寞中的人无法想象的世界。

  三天,就是对于我们来说,普普通通的三天,但是,这三天对于海伦凯勒来说是十分珍贵的。啊!回头看看,或许我们太幸运了,那我们难道不应该把握生命中的每一天呢?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时,每一分,每一秒!不要等到失去了之后才后悔。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是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生命,珍惜时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4

  微风乍起,吹得阳光洒落一地,“哗啦哗啦”,我坐在阳台上,享受着风的清凉,观赏着远方的风景,不经意间,瞥见那本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总想回到你身边》。

  封面仍是熟悉的纹路,像许久未见的老友掌中的脉络。

  慭慭然翻开书,依然刻着那清晰而有温暖人心的字,我却总爱读书中主人公被困难种种阻挠的执着。

  书中主人公男孩王买松跟着油漆工爸爸从遥远的贵州来到苏南沿海城市生活。临近春节,王买松和爸爸都希望回贵州与亲人团聚。然而身边发生的一件件意想不到的事,动摇父子回家的决心,阻挠着父子俩回家的脚步,他们一次次满心欢喜的确定回家的日子,又一次次无奈的将好不容易买到的火车票退掉。后来,父子俩终于放下了所有的牵绊,决定花大价钱乘长途汽车回家,但却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文中买买所述,回家的路为什么绕那么多个弯儿?奖金、大雪、意外、干活

  想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对于我们大多数来说,回家是多么简单而又快的事,但在买买这里,回家却又是多么奢侈、多么漫长的事远处传来一阵鸟鸣,使我神似一阵抽搐,睁开眼,目光所及已一片模糊。

  主人公买买对亲情看得十分厚重,对于亲人,他们甚至不顾一切,一个刚满13岁的孩子只身上路,回距离那么远的家乡。那需要多大的勇气来战胜它呀,真的很为他骄傲!

  这一身中,最重要的就是亲人,错过了亲情也就错过了一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5

  这世界上好书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6

  我家有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特种兵丛林探险》。

  聊聊天一入的上一个英俊潇洒的特种兵,他和一个战友听从总部的命令去一个岛屿,那里有一个山洞,里面有恐怖分子。

  于是,他们坐着直升飞机飞向岛屿,降落的时候,他战友说:“快跳下去,我发现降落区域有埋伏。”英俊潇洒的那个小伙子叫彭明星,他说:“没关系。”战友见他这么固执,只好自己跳了。他战友掉在一棵大树上,没有被恐怖分子发现,安然无恙。

  而彭明星被打成轻伤,躲在草丛里,才没被抓住。后来,彭明星的战友用电话打给总部,总部带来了八千人,抓住了恐怖分子头头。

  这本书带给我的收获是勇敢,战友情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7

  在暑假里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被海伦凯琴的坚强和乐观与勇气深沉而感动。

  海伦凯琴原来是一位健康活泼的小女孩,在她19个月大时,因一场发烧而导致失明,从此变得暴躁和孤独直到七岁,在充满爱心的那与耐心的莎莉文小姐的引导下,她才走出了黑暗与孤寂,感受到了语言的神秘,领会到了知识的神奇。从此,海伦凯琴求知若渴,凭着精人的毅力,在莎莉文小姐的教育和帮助下,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哈佛大学四年的学业,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位获得文学学士的盲聋人。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最可贵的是有坚韧不拔、积极向上的优秀品质,有了这种品质,就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8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9

  我喜欢书,一看到书那熟悉的面容我便喜悦;一闻到书那清淡的香气,我便陶醉;一摸到书那美妙的质感,我便欣喜。一本书,一本好书,我就是看千百遍也看不足,想知道哪本书什么书让我哭着看下去?是杨红樱写的《笑猫日记之会唱歌的猫》。

  一次,我偶然在书店看到这本书,它给我的第一感就不一样,淡雅的青色背景,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她身在病床上,让我吃惊不小的是二丫趴在病床上,他竟然在唱歌?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讲述二丫成长的故事,二丫有一个梦想,就是帮助聋哑老人卖报,为了实现她的梦想,她拜鹩哥为师,跟他学吆喝,说人话,二丫没日没夜的练习,就是为了帮助一个她素不相识的老人,他是多么的善良啊,后来他把嗓子都练冒烟了,出血了,在医院输了几天的营养液才好起来,我被他的坚持和善心所感动。

  在一个圣诞夜,二丫做了一个梦,梦见圣诞老人带她走进一个陌生的病房。之后,他醒来,来到医院果真有一位美丽女子,她眉如柳梢,眼如秋水,似月儿般美丽,可是在一场车祸中成了植物人,她为了帮助女孩唱歌,使“睡美人”醒过来,又不辞劳苦的学《鲁冰花》这首歌,或许是上天被她的善心感动,睡美人终于在百合花绽放时,苏醒过来,清淡的百合香萦绕在病房内

  读完这本书,我感慨万千,二丫的毅力和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像我,平时我爱做些工艺品,常常半途而废,扔的到处都是,而二丫说到做到,绝不半途而废。做人也是如此,当你帮助别人后,收到了别人最唯美的微笑,这就是最大的回报。

  书合上了,我的耳边似乎萦绕着二丫那天使般的歌声,那歌声是那么的纯洁,美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0

  书,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isanotherday”!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1

  说起路遥,大家肯定不陌生,在他四十二年的生命中,留下了无数的优秀作品。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便是作家路遥所写的《平凡的世界》,这部书在1988年出版以后,被抢购一空,获得了无数读者热爱。

  这部书主要描写的是孙少平和孙少安兄弟俩。

  孙少安是一个农民,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让他帮家里去砍柴。他的头脑十分灵活,所以在十七岁时,孙少安便当上了生产一队队长。也因为他的能力和智慧,一队的产量要多得多。但是孙少安并不满足,他和妻子秀莲建了一个砖场,生意兴隆之后,他们把全村生活困难的人都招过来,给他们工钱,改善了双水村的经济生活,从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成为一个不再为生活发愁的成功人士。

  弟弟孙少平读完高中后,因为家庭的经济问题便没有上大学。但是他不愿白白受别人的恩惠,所以当孙少安叫少平来砖场帮忙时,孙少平断然拒绝,独自跑去工地干活。少平十分喜爱读书,虽然干活十分辛苦,但他空闲时分,都会读书。也因为他喜欢读书,经人介绍后,他去了大牙湾煤矿,当上了矿工。在矿工生活中,他品味了更多的人情味儿,也明白了更多的道理。

  读完《平凡的世界》,我深深地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平凡的生活中,只有自己敢于奋斗,才会让自己变得不平凡!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2

  《三国演义》是我国章回小说的开山之作,也是我国古代历史演义中成就最高、影响最大的一部作品,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段风云变幻、激烈动荡、英雄辈出的时代。作者罗贯中,名本,号湖海散人,太原人氏,自幼多才多艺。

  三国时代是一个风云变幻、激烈动荡的时代,又是一个英雄辈出,“武勇智术、瑰伟动人”的时犹。有关三国的故事,早在三国后期就开始流传,隋唐时代传播益盛,到宋代更喧腾众口、深入民间。作者在吸取前代丰富遗产的基础上进行再加工和创作,写出了这部“七分实事,三分虚构”的小说。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描写了魏、蜀、吴三国的兴亡史。故事起自汉末黄巾起义,止于西晋统一,其间共九十六年。小说开篇写汉末昏君无道,民不聊生,激起了黄巾起义。在镇压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各路军阀拥兵自立,互相混战。先是十七路诸候联合讨伐董卓。董卓被杀后,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削平北方,进兵江南。孙权、刘备联合抗曹,在赤壁击败曹操,从此一分天下。此后,三国互有战争,各有胜负,最后归于西晋。

  从思想内容上看,小说表现了渴求和平统一、反对战乱分裂的愿望;反映了老百姓拥护仁君、反对暴君的愿望;此外还宣扬了“忠义”观念。从语言上看,全书文不甚深,言不甚俗,简洁明快,气势充沛,这也决定了它能够拥有广泛的读者。

  作者在此作品中运用了夸张、对比、拱托、渲染等诸多艺术手法,成功地塑造了一批鲜明丰满的人物。全书共有四百多个人物,其中刻画得最好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诸葛亮是作者心目中“贤相”的是化身,他具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具有济世救民再造太平的雄心壮志;曹操是奸雄,他的生话信条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既有雄才大略又残暴奸诈;关羽则“威猛刚毅”“义重如山”;刘备被塑造成仁民爱物、礼贤下士、知人善任的明君典型。

  书中还描写了大大小小的战争,作者构画宏伟,手法多样,使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场场刀光血影的战争场面,其中官渡之战、赤壁之战等的描写波澜起伏、跌宕跳跃,读来惊心动魄。

  《三国演义》问世后,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如,“桃园三结义"所体现的“忠义”被后世纷纷效仿。它的文学影响也是巨大的,开创了长篇历史演义的先河。另外,它里面的许多生动形象地人物形象和曲折动人的故事也被众多文人和民间艺人用于创作,为后世的文学和艺术提供了养料。

  今开,《三国演义》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一席,也被译成多种文字行销许多国家,成为全世界人民共同的精神财富!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3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4

  我喜欢的书很多,比如:《三国演义》、《红楼梦》、《海底两万里》、《鲁滨逊漂流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格林童话》。

  有一次,我来到学校后,发现班上的同学都买了《格林童话》,此时,我的心里有点羡慕的感觉。回到家后,我就让爸爸带我到书店里面里去,一进书店,我就看见了琳琅满目的书籍和静静看书的人们。我拿了一本《格林童话》就回家了。

  到家后,我就飞奔到我的书房里,开始狼吞虎咽地“啃”起书来。不一会儿,我就沉浸在了那些栩栩如生的彩图和一些用句优美的文字当中。我看得正入迷时,妈妈叫我下去买包盐,我听错了,于是下楼买了包烟回来,妈妈生气地说:“我让你买盐,你干嘛买包烟回来。”我下去又重新买了包盐。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也没有一匹神奇的坐骑,能像一页诗扉,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们怎能不爱读书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5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6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我们忠实可靠的朋友,书更是开启智慧的钥匙。我读书,我爱书;我爱书,我品书。一行行散发着墨香的文字,一个个精彩的故将我带进缤纷的童话世界,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安徒生童话》。

  听!那个下着雪的平安夜,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叫卖声。她的遭遇实在令人同情,真希望她能生活在和我一样的年代里,我一定要和她做朋友,一起读书、一起游戏,尽情享受温暖、亲情和欢乐。

  看!蓝蓝的大海里,小美人鱼爱上了人类的王子,她用最美丽的声音换取了人类的一双腿。为了爱,她忍受着像踩在刀尖上一样的痛苦;面对死亡,她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她的善良,让她拥有了一个不灭的灵魂,也让我明白了爱的真谛和善良的美好。

  瞧!从一出生,它就和兄弟姐妹们不一样,长得又大又丑,别人都叫它“丑小鸭”。它到处挨打、被排挤,碰到了可怕的猎狗,忍受着母鸡和猫的嘲讽。经过了寒冷而漫长的冬天,终于,在可爱的春天,它变成了最美丽的白天鹅。这一刻,我不禁也为丑小鸭的幸福而感到欢喜。

  一本好书可以带我们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百味。读《安徒生童话》让我坚信了善良的美好,让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就是《安徒生童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7

  《三国演义》让我明白了智慧与友谊;《史记》让我了解了中国古代历史;《红楼梦》让我看到封建社会一个家族的兴衰,然而使我受益匪浅的书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师徒四人前往西天拜佛取经,取经路上,斩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最终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在这贯穿故事始终的四个人物中,我敬佩孙悟空的勇敢;我喜欢猪八戒的憨厚;我仰慕沙僧的忠诚,但最值得我学习的还是唐僧的珍爱生命、善待他人和持之以恒的为人与做事。

  唐僧不杀生,珍爱生命。每当孙悟空要将妖怪变成的村姑、农夫、孩童等人打死时,总是被看不出妖魔,误认为是百姓的唐僧拼死拦住,并惩罚孙悟空。唐僧有修养、与人为善。唐僧师徒取经途中,每次夜晚在寺庙或村民家借宿时,他不是粗鲁的喊叫,而是不厌其烦的轻轻叩门,在征得主人同意后,才礼貌地入室。唐僧有追求,持之以恒,唐僧带领徒弟西天取经,途径千山万水,没有阻拦住他;路遇妖魔鬼怪,没有吓退他。特别是女儿国王看中他,承诺与他荣享福贵,都被他严词拒绝,可见唐僧为了追求自己的人生目标,有一种持之以恒的韧劲。

  唐僧之所以修成正果,正是坚持这些精神,难道唐僧的这种精神不值得我们学习么?当然值得!我一直在坚持,如有一次,我在做练习册的时候,发现有一道难题非常难,我总是解不开,我的心里就打起了退堂鼓,突然,我想到了唐僧那持之以恒的韧劲,立刻来了精神头儿,终于,这道题我解开了。我想《西游记》真是我的良师啊!

  我真为有《西游记》陪伴在我身旁而感到欣慰和充实!它不仅丰富了我的知识,还教做人、做事的道理,它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8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海上的灯塔,指引方向;书,就像一盒画笔,使我的生活五彩缤纷。

  题记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有的人喜欢童话,童话世界里幸福美好;有的人喜欢寓言,寓言故事中有许多道理;有的人喜欢神话,神话故事内容丰富。这些书我都略知一二,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最近读的施耐庵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中国最早的用白话文写成的章回体小说,讲述了一个官逼民反的故事。其中一个故事是:不学无术的无赖高俅因为踢得一脚好球,被皇帝封为高官,他倚仗权势压榨和迫害民众,激起了民众的反抗。这个故事生动形象地展现了古代官场的黑暗,他一共描写了一百零八条梁山好汉,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每个人物都是有血有肉,好汉的脾气性格各不相同,例如:花和尚鲁智深是个爱憎分明,粗中有戏的人;豹子头林冲是个安分守己,勇而有谋的人;而及时雨宋江则是个仗义疏财,但有浓重的正统观念和忠君思想的人

  《水浒传》在写法上往往通过一个个场面展开,用一个细节描写,一步步地推向高潮,这样读者读起来心潮起伏,不会觉得无聊。再加上它不是纯古文而是最早的白话文,这样我们读起来轻松了许多。

  这本书是传世的名著,有着不朽的魅力,这就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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