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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时间:2022-06-04 09:37:46

  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平时应该都写过作文吧,很多同学作文能拿满分,很多同学却害怕写作文,要想写好作文必须得多学多练。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优秀),供大家学习参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1

  人生如一本厚厚的大书,等待着人们亲手书写,也等待着人们细细去阅读,去品味。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读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来自美国的一本小说《自由驰骋》。

  这部小说是由夏洛特达奇帕克赫斯特的真实故事改编而成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小女孩夏洛特,夏洛特从小就跟别的小孩子不一样,她不喜欢玩儿糖果和洋娃娃,但她特别喜欢在马房中干活。夏洛特的梦想就是能在属于自己的牧场上养马,驯马,骑马,于是她逃离了孤儿院奔赴自由,但在那样的一个时代,女孩子是不能御马的,女性根本没有什么权利和自由可言。坚定的她决定女扮男装,因为一次意外她失去了左眼,经历了重重困难,终于在不懈的努力下,成为了一流的车夫,拥有了自己的马场,是一个传奇式的人物。

  最让我佩服的情节就是夏洛特再一次意外中被踢瞎了一只眼。那一天他牵到了一匹野马,这只马没有受到任何的训练,当夏洛特扳起马的后脚时,那匹马突然猛踢后腿,夏洛特被踢晕了过去,醒来之后发现自己的一只眼睛看不见了。这让生活本来就困难的她,掉进了深井,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孩子。后来夏洛特不再在乎这些事情,继续向自己的梦想前进。

  看到这本书时我还在小学六年级,每个人都在为小升初做准备,我也不例外,但同时我又在为我的数学成绩发愁,我在小学数学成绩简直差到不可理喻,对比起另外两科,感觉这根本不是一个人考出来的。当我快要放弃的时候,偶然在书店看到了这本书,看了这本书真的对主人公很佩服,她可以为了自己的梦想和向往而付出不懈的努力,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弃,尽管夏洛特遭遇了很多的困难,甚至是失去了一只眼睛,她扭转了自己的命运。我顿时感觉自己与她相比就如一个失败者,想要放弃的念头完全消失。在那之后每节课我都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听,按照老师的要求来做,也渐渐对数学没有了排斥感,接下来的几次联考我的成绩突飞猛进。不过这个过程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在这之中我遇到了许多困难,经常写作业写到11点,因为基础不好,大部分题对我来说都非常困难,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但我在最后还是超越了自己,战胜了自己,成功的翻了身。 (作文网 www.ZWw.net)

  我把主人公作为榜样,她的经历驱使着我,让我知道要想找到自己的航标,实现自己的目标,就一定要坚持不懈,勇于面对自己所遇到的困难,战胜内心的恐惧和不安,就算我们置身于茫茫大海中,也要勇敢的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2

  说起读书,有人喜欢《十万个为什么》,有人喜欢《红楼梦》,还有人喜欢《三国演义》,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我最喜欢童话故事里面的《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的内容是:从前有一对夫妻,一直没有孩子,那一段时间夫妻两个每天都唉声唉气。

  过了一段时间,妻子生了一个小男孩,由于他很像大拇指那么大,所以夫妻俩给他取名叫:“大拇指·汤姆。”

  在一段时间里,那一对夫妻,整天陪伴在汤姆身边。直到有一天,两个陌生人在旁边注视着,小声嘀咕道:“如果咱们能得到这个孩子,把他作为展品去各个城市展览,那我们一定发财啦!”

  于是他俩对汤姆的父亲说:“我们俩想买你的儿子,请相信我们,他跟我们去比跟着你们好。”父亲说:“我的宝贝儿子,胜过一切,金子银子算什么?”汤姆听到这两个陌生人想买他,他便偷偷沿着父亲的大衣爬上他的肩上,对着父亲的耳朵说:“把钱拿着,让我跟他们走,我很快就回到你们的身边的。”

  于是,父亲便同意以一大块金子卖给两个陌生人,把汤姆交到他们的手上,让他们把汤姆带走了。

  到了一天晚上,汤姆说:“我困了,放下我吧。”于是两个陌生人,就把他放在前边的小土块上,汤姆趁他们不注意,溜进了废弃的鼠洞里。汤姆故意扯着嗓子叫,两个人立刻跑过来,用手猛捅老鼠洞。可是折腾了好一阵,也没有捅出来,只好放弃。

  一天晚上,汤姆出来后找到一个蜗牛壳儿,在蜗牛壳里睡着了,等醒了自己却在一堆草丛中,这草正好是牛的午餐。于是牛吃草时把蜗牛壳也吞到了肚子里,汤姆起来一看在牛肚子里,害怕极了!就大声叫了起来,厨娘听到牛肚子里有叫声,非常惊讶。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老板,老板听后就立刻让厨娘杀了这头牛。但是,新的灾难又降临了,一只饿狼猛扑过来,一口把汤姆和牛吞到肚子里。汤姆告诉狼他家有好吃的,给狼说出自己家庭的住址。到了家里,排水沟里有好吃的,狼吃得饱饱的,但想从排水沟里出来,简直比登天还难。

  汤姆大喊大叫,把汤姆的父亲吵醒。父亲听到狼的肚子里有汤姆的声音,酒拿来一把刀,一把斧子。正当父母想砍狼的肚子时,却听到汤姆在叫,他们高兴的总算找到了儿子。为了不让儿子误伤,就选择用斧子来劈开狼的肚子。狼死了,他们急切地切开狼的肚子,把儿子救了出来。汤姆终于出来了,夫妻不停的亲吻他,从此汤姆幸福极了!

  你们最喜欢什么书呀?快来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3

  书,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Tomorrowisanotherday”!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4

  算来读书也不算太少,目前为止最让我喜欢的还是近日刚刚读完的《夜莺林的秘密》。这本儿童小说是英国作家露西。斯特兰奇的代表作,曾经获得“风船草国际大奖”。译本由青岛出版社出版。读完《夜莺林的秘密》我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该书以第一次世界大战为背景,讲述了灾难中两位失去儿子的母亲在自救与互救的帮助中从绝望走向希望,从黑暗走向光明的曲折历程。故事的情节悬念丛生,人物形象的塑造特征显明。

  小说伊始就带给我众多的疑问:小猪猪一家为什么来到“希望之家”?亨丽埃塔的哥哥是怎么死的?森林里姻味是谁制造的?这些问题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迫不及待向后读。当读到“一声绝望的尖叫划破了黑夜的沉寂”时,我心头禁不住一颤,这“绝望的尖叫”是谁发出来的?为什么小说迟迟没有关于亨丽妈妈的描述?联系亨丽爸爸的诸多反常表现,我猜想亨丽一家到“希望之家”绝不仅仅是为了休闲度假。

  随着亨丽欲望与胆量的增长,黑森森的夜莺林更加具有了诱惑力。森林里真的有人吗?那个女巫会是谁?她身上到底藏着多少鲜为人知的秘密?距离小说中心越来越近,阅读劲头也越来越足。至于以后的情节怎么样,这里我就不告诉你了,那份拨云见日的兴奋还是留给你自己在阅读中慢慢去体验吧。

  特征鲜明的人物形象的塑造也是这本小说的一大亮点。彼如对女巫的描写:“一个可怕的身影走进了空地,月光下树的影子在它周围形成了一个黑暗的笼子。它伸开了瘦弱的手臂,一条破旧的毯子像爬虫的翅膀一样张开。它盯着一片黑暗,搜索着,追寻着现在它的脸被火光照亮了,那是一张苍白的女人的脸,野蛮,空洞,散发着危险的气息。”充斥着恐惧,挑拨着怜悯,与后面的描写形成鲜明对比。“她穿着一条绿色的裙子他们在喝茶,他正在给她读着一本书。”绿色代表着生机和希望,茶和书代表着闲逸和沉静。女巫是如何变仙女的?《夜莺林的秘密》会告诉你答案。

  再彼如对跛足大卫。斯塔克的塑造开始也充满了神秘感。“他拄着一根手杖,我看着他转身,一瘸一拐地朝旅馆走去。他的手杖像一条多余的腿一样在他身前戳着,而且他的速度快得惊人,像只昆虫。”

  小说中的每个人物好像都有“秘密”。就连打电话也是支支吾吾,神神秘秘的。

  《夜莺林的秘密》称得上是一部优秀的“秘密”大作,如果你恰是一位窥秘爱好者,一读此书就再好不过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长篇小说,故事情节有时悲,有时喜,一会儿让我感动的直流泪,一会儿又让我开心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儿和女孩儿之间发生的感人故事。女孩儿叫葵花,男孩儿叫青铜,青铜天生是个哑巴。一次偶然的机会城里的女孩儿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兄妹,他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童年,可是等葵花十几岁的时候,葵花被接到了城里,从此葵花一直挂念着青铜,直到有一天,葵花从城里回来,她和青铜又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喜欢这本书主要有两点:一是青铜和葵花的亲情。他们兄妹两人互相体谅,把最好的留给对方。印象最深的是一次他们一起去剧院看演出,好不容易抢到了两个座位,这时来了一对小流氓,他们对青铜和葵花又打又骂,根本看不起他们,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微弱的身躯保护着葵花,葵花在青铜的保护下没有受到伤害,但青铜被打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葵花边哭边帮哥哥清理伤口,包扎伤口读到这里我感动得几乎要流下眼泪了,为了葵花的安危,青铜不顾一切地保护她。我也应该像青铜那样保护好我的妹妹,在任何情况下不能让妹妹受到欺负。

  另一个是:奶奶卧床不起,葵花十分心疼,就去江南摘银杏,可以赚一点钱为奶奶治病。摘银杏的时候皮肤划伤了,她咬紧牙关,腿划破了简单包扎一下依然坚持。为了奶奶能早日康复,她受尽了人世间的苦,等她回到奶奶身边时奶奶已经奄奄一息,不久就离开了人世。要知道奶奶是从小把葵花照顾大的人呀,是葵花最亲的人了,葵花哭得撕心裂肺。在奶奶下葬的那一天,葵花和青铜在奶奶的坟前放声痛哭,他们失去了世上最亲的人,他们的知恩感恩让我深受感动。

  除了以上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外,我感觉这本书语言丰富,词句优美,语句运用恰当,能让人学到很多知识,比如说葵花和亲人分别时,从优美的语句中,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葵花对家人的不舍,以及对葵花心理活动的详细描述。葵花从城里返回家乡时青铜歇斯底里的兴奋之情描写得最为细腻,通过文字让我们感受到了青铜与葵花兄妹的真挚感情,引起了读者的共鸣。

  总之,这本书写的非常好,认真的阅读之后,你能体会主人公的心情和以及他们细腻的心理活动,从中学到一些写作的方法和技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6

  一放暑假,我就去书店里自选了两本课外书,一本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看的不是很懂。一本是《吹牛大王历险记》,说实话,这两本书的名字同样让我很好奇,但我看完后觉得最有趣最喜欢的却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书中的主人公明希豪森男爵既是一个快乐的冒险家,也是鼎鼎有名的的吹牛大王,他讲述了自己在打猎、探险和战争中发生的故事。这些故事有的是妈妈读给我听,这些充满奇特想象和夸张的故事,让我和妈妈都忍俊不禁,书中穿插的图片也形象生动,每读完一篇故事,我们都会对着配图进行欣赏、讨论、描述。一些故事真得是太搞笑,太有趣了,让人哈哈大笑,回味无穷。我一个人读的时候,有时候会提心吊胆,有时候笑出声了爷爷会问我怎么了。仿佛我进入了主人公的冒险和想象世界,忘了他是在吹牛。

  导读里,安武林老师写到:吹牛是可耻的,至少是令人不快的。但明希豪森的吹牛却是一个例外,他是一个空前绝后的吹牛家,也是个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他做过军人,想象力丰富,口才又好,于是他就将自己丰富而传奇的经历编成险象环生,妙趣横生的故事,后来有人将其改为长篇小说,才有了我看到的这一本世界名著《吹牛大王历险记》。

  书中一共记载了25个故事,比如:高空中的辫子、美丽的雪夜、火星奇猎等等。他说自己曾驾着野鸭飞行、还做过狼拉的雪橇、住过鱼肚宫殿、骑着半匹马杀入敌营,去过奶酪岛、曾和炮弹一起飞上天空、战胜过可怕的妖魔、曾顺着自己种植的藤条爬到了月亮上、用眼睛冒出来的火让猎枪发出了子弹他去过的地方和经历过的事情要么非常离奇,要么无比惊险,真是让我大开眼见和脑洞。

  虽然,明希豪森男爵的故事充满了幻想,有些夸大其词,不切实际,但正因为这样,才为我带来欣赏文学艺术的奇妙感觉和畅快心情。而且,我从书中也可以看出他其实是一个幽默风趣、勇敢乐观的人。不管遇到什么问题,他都能积极想办法,敏捷地去应对。我要向他学习,相信只要拿出勇气和智慧,任何问题和困难都会有解决的办法。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以上只是我对书中内容的概括介绍和读后感想,如果你也想来一次开心有趣,回味无穷的读书体验,那就亲自去看看这本书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篇7

  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是“米小圈上学记”。一听主人公的名字就觉得很搞笑。它是由米小圈上学时候发生的一个个有趣故事组成。米小圈和我们年龄相仿,他和同学们上学时候发生了一系列故事,贴合我们的生活,阅读的时候很轻松,很容易读懂。今天我给大家介绍的是其中的“搞笑大王”的这本书,因为很搞笑,带我很多欢笑,还有感动。

  我印象最深的搞笑的故事:有一天,米小圈在课前喝了很多水,刚想去上厕所,上课铃就响了,所以他只能憋着。在课堂上,他的同学姜小牙尖叫了2次。第一次听到尖叫,米小圈差点吓尿了,第二次因为姜小牙叫的太突然,所以把米小圈吓尿了,他的同桌徐豆豆问他:“奇怪,哪来的一摊水啊?米小圈说:一定是外面下雨了。”让我哈哈大笑。

  有趣的故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段对话。他的同学何伟说:“有一天,小鸡问大鹅:主人干什么去了?大鹅回答:主人去采蘑菇了。大鹅刚说完,小鸡撒腿就跑。你们知道小鸡为什么跑吗?”另一个同学铁头摸着自己又呆又大的脑袋问:为什么呢?”因为它怕主人回来做“小鸡炖蘑菇”。多么有趣的笑话啊!平时很少听到这种笑话,看到后让我多了很多幽默细胞。

  感动的故事中,我印象最深的是“当年的错”的故事。当年姜小牙到处宣传何伟爸妈离婚的事,给何伟造成了伤害。米小圈劝姜小牙向何伟道歉,让姜小牙买冰激凌和巧克力,但是何伟拒绝了道歉。后来他们想去找何伟的爸爸,让他的爸爸先原谅姜小牙,于是他们跟踪何伟。放学后,他们看到何伟去菜市场买菜,然后回家做饭,他家只有奶奶。原来何伟的爸爸去世了,他的妈妈很早就改嫁了,何伟又要上学又要照顾奶奶,看到后,米小圈和其他同学都很吃惊,说不出话来。读完后,很受感动。原来还有同学的家庭是不完整,不幸福的,我们应该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不能嘲笑别人,应该去团结和帮助别人。

  读完整本书,我觉得米小圈是一个一会儿听话,一会儿调皮,一会儿搞笑的人物,他和其他同学都是有鲜明特点和性格,通过言语举止就能分辨出是谁。书中发生的故事很贴近我们的生活,有一种亲切感,好像就发生在我们周围一样。读完这本书,让我收获了强大的幽默感和生活道理。

  如果你们想收获幽默和欢乐,想知道书中其他有趣的故事,请你们也去读一下“米小圈上学记”这套书吧,相信你们一定会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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