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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作文

时间:2022-09-28 14:27:16

  在班级里,总有一些同学作文写得非常优秀而让人羡慕,也有很多同学写得很吃力,且没有兴趣,其实写好作文也是需要平时多积累多练习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作文【经典篇】,欢迎大家阅读交流!

  初一作文 篇1

  今天下午,我和爸爸一起来到孤儿院,这里都是没有父母的孩子,平时得不到父母的关爱,我们来这里看看他们。

  这些孩子中,有九名中国小孩,和三名美国小孩。其中这三名美国孩子是兄弟,他们的爸爸妈妈是孤儿院的院长。我们这些义工不由得从心底里佩服他们,因为他们放弃美国的优越条件,卖掉房子,辞去工作,带着孩子,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为我们中国的孩子奉献爱心。美国夫妇先把我们义工带到孩子们的教室,教室里非常整洁,黑板上工整地写着中文和英语,桌子一人一张。我们把带来的文具、玩具和衣服发给他们,他们非常高兴,欢天喜地地向我们表示感谢。

  然后,我们和孤儿们一起做游戏。其中一位美国小孩拉着我往屋子里跑,原来是要给我看他的剑。这时,一位义工阿姨要和我们小孩一起做游戏。我当老鹰,她和其他孩子当小鸡。我们快乐地跑呀!追呀!抓呀!别提有多开心了。这时,不知谁拿来很多彩球,让我们小朋友玩踩气球游戏,谁踩得多就是胜利者。我们把球绑在脚上,大家你争我抢地踩着,拉着,慌得手忙脚乱,嘻嘻哈哈地笑成一团,整个孤儿院里洋溢着欢乐的笑声。

  太阳要落了,我们依依不舍地和他们告别,我还用英语和他们说“byebye!”呢!

  回家的路上,我的内心充满着骄傲,因为我也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同在蓝天下的孤儿们送去欢乐,送去温暖,也能为别人做点事了。

  初一作文 篇2

  那次去买乐高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虽然时间过得飞快,但是那件事却久久留在我的脑海里,伴随着那最纯洁的笑声。

  那天我陪妈妈去逛街,正好走到乐高店前,我们一起去逛逛。进店转了一圈,我看中了一个最新款的乐高。我心里十分纠结,因为我也还有一个和它同样喜欢的轮船。我左右反复对比着两个盒子,最终决定拿最新款的。正在这时,一串爽朗的笑声的笑声吸引了我——那是一个小女孩,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头上戴着生日帽,正跑跳着向这家店赶来。小姑娘一进店就把眼睛睁得老大,把店看了一圈后,对着跟在她身后的女人嚷道“妈妈,我要这个!”她的脸因为兴奋涨得通红,脸上以一种无比灿烂纯真的笑容指着我刚要买的乐高。“好,那我们就拿上!”中年女人爽快答应了,伸手拿走了盒子。我当时十分疑惑地望着她们。目送着她们走向收银台。我无比失望地走出了店门,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痛。 (作文网 www.Zww.net)

  隔天,我又回想起这些事,昨日的惋惜早已散尽,留下一串冷静地思考。我又想起来了小女孩纯真的目光和喜悦的笑容,那天是她的生日,一年中最特别的一天,父母一定会让她过得高高兴兴的!如果因为没有买到心爱的玩具,那她一定无比的失落。上午满天的云朵和彩虹将会因为这件事而全部化为雾霾,这个芝麻大点的小事一进入她的心情就会爆发。我开始体会到一个人生日那天想一帆风顺地过一天这个要求并且不过过分,这是一个超出物质的简单要求。

  我虽然没有买到乐高,但那天我却扮演了一个特殊的位置,一个帮助别人圆梦的助手。没错,是那个小女孩,她给了我这次机会,让我亲眼见证了通过自己的谦让让别人幸福的过程。丰富了我的情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出声却悄悄守护的美好。

  我不为那件事后悔,没有一丝后悔。

  初一作文 篇3

  月下,石阶,你和我。

  这是一个很美的夜晚,月亮发出淡淡的光,我们坐在石阶上,谈笑风生。今天,是我们最后一次的见面,明天,你就要离开了。我们说起童年的趣事,一起回味着那些只属于我们的记忆……

  记得那天夜晚,风很大,没有月亮,周围黑漆漆的,路上也没有多少行人。我和你手拉着手一起走,时不时窜出一只猫来,每次我都会吓得大叫,而你用温暖的话语安慰我说,有我在,不用怕!顿时,我感到很安全。

  要说也奇怪,性格相反的我们竟会成为最好的闺蜜。

  第一次和你见面也是一个夜晚,没有认识你之前,都是自己一个人走夜路。那天天很冷,没有几个人,你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吓得我叫了出来。你满脸歉意的说:“对不起,我没看到你。”没看到,怎么可能,我这么一个大活人你看不到吗?我生气的说:“你没长眼吗?”你被吓得不知所措,看你的样子,我禁不住笑了出来,你更是一脸茫然。我对你笑了笑,就回家了。

  从此以后,我每天都能见到你,渐渐的我们就成了朋友,彼此互相倾诉。

  如今,我们已成为形影不离的朋友。可是,你要离开的消息使我不知所措。我非常生气,以至于都不再理你。可是,你明白,我是不想失去你。

  你来到我面前,对我说,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终究是要分开的,只是来的早了些。我固执的摇头,不听你的安慰。于是,你拿出两朵纸花,递给我一朵,对我说,这两朵花代表着我们的情谊,叫友情花。我看着手中的这朵蓝色的心形花,不仅掉下了眼泪。

  你悄悄的`走了,就如你的到来。

  望着这朵友情花,对你的回忆禁不住又被打开……

  初一作文 篇4

  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急忙跑进课室。下课铃声响了,同学们高兴地走出课室。在学校里几乎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情形。可是,在短短的40分钟里,同学们又认真上好一节课吗?

  有一些同学,每天只知道到时间来学校上课,放学了就回家。他们在上课时都不认真听课,把课堂纪律搞得乱七八糟,甚至连学习成绩都很差。这些都是不认真上课惹的祸。那么有认真上课的同学是不是比那些同学好得多呢?依我之见,当然好了,上课时听老师讲课,认真学好每一科,成绩当然就优异。我们大家都知道每一学期都有好多课程等着我们,那我们怎样做到才能把每一节课上好好呢?其实答案就在于我们每个人身边。只要我们能够让自己在课堂上安静点,守纪律一点,还要认真仔细替听老师讲课说的每一句话,一句话也不漏答掉那是最好的。可问题是,这样做真的能够上好一堂课吗?我想,如果全班都安静得雅雀无声,只剩下老师一个人在讲话,好像又太好吧!那我们还是在老师提问时才发言回答吧。如果我们大家来学校只是为了应付父母,不是要认真上课,那岂不是辜负了父母亲的辛苦,裁培和希望。如果我们真的想要认真上好一节课,那先生要仔细的考虑一下,我们为什么要上课?上课到底为了什么?等我们想通了,想清楚了,那课自然就能好好地上了。就能让成绩步步高升。

  总而言之,要上好一节课,完全要靠我们自己。如果我们觉得,上课是对我们有利无害的,那我们就应该上好每一堂课。

  初一作文 篇5

  青春,是一段许多人向往或留恋的时光。但是,青春虽美,却也给我们留下了些许伤痛。而初一,或许就是这美好青春的入口。

  不知何时,我才刚踏入这所美丽的校园,开始步入让我向往却又害怕的初一。可转眼间,我竟这般匆匆地结束了我亲爱的、初一。

  回首往事,许多画面在我脑海里拼凑成了一幅并不十分完整的记忆……

  在校园的操场上,有我们奋勇拼搏的身影。记得去年校运会,天空中却笼罩着几朵乌云,时而也还飘落几滴小雨。雨停后,操场虽然湿漉漉的,却没有打退同学们的毅力与信心。“砰!”随发令枪的声音划过寂静的苍穹,运动员们一个个如离弦之箭一般向前跑去。同学们的脚步声与呐喊声也时时跟随着运动员。运动员们你追我赶,从不轻言放弃。操场上一个个泥泞的脚印,是他们努力的见证。终于,只剩下一圈了!“加油!加油!”呐喊声回荡在运动员们的耳边,也滞留在了我的心里……忘不了的,是初一,我们朝气蓬勃、奋勇向前的同学们。

  在教学楼的教室中,有我们追逐打闹的身影。“叮铃铃!”随清脆的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一窝蜂地离开了座位,刚才还死气沉沉的教室瞬间充满了欢声笑语。同学们三五成群地挤在一起,谈论着永远也讲不完的话题。而有些调皮的男生,则在那里打打闹闹,就算不小心摔倒了,也依旧那般调皮。而有些人,却总会是大家的笑料……忘不了的,是初一,我们追逐打闹、欢声笑语的同学们。

  在操场的舞台上,有我们多姿多彩的身影。随乐声慢慢响起,舞台上的人也展现出了不一样的自己,他们不再是那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了。他们多才多艺,给我们不同的美的享受。忘不了的,是初一,我们多才多艺、各有风姿的同学们。

  时间,就像握在手心里的水,无论你怎么努力握紧,它终会匆匆逝去。很快,我们就将告别这亲爱的初一,步入忙碌的初二。即使和同样的同学,在同样的校园、同样的教室里学习,可我不知,日益增加的压力能否让我们依旧这么无忧无虑……

  再见了,我的初一;再见了,我亲爱的、初一……

  初一作文 篇6

  阳一杯清淡的水,在放了几片茶叶之后,突然生出了几丝绿意来,而那干枯了叶片,在很短的时间里舒展开来。此时,我仿佛听到茶在那一刻轻轻地说:随君沉浮……我读到过这样描写饮茶的美妙感觉:茶汤入口、齿颊余香、潺潺过喉、馨香沁入心扉,令人回味无穷。

  由茶的感觉,我联想起了朋友之间的友情。友情,就好像泡茶,不一定要有百年普洱、届前龙井,但是,一定要有足够的善意。好的朋友犹如上等好茶,一句简单的问候表达无尽的牵挂茶的氛围适合一个人的安静,两个人的知己,一群人的喧嚣。对于我来说,朋友如茶,或历久弥新,或品之淡然,有茶一样的朋友,有朋友一样的茶,偶然间不经意想起,送上几句问候,也会如一壶、一杯香茗,满屋馨香品茶不像喝酒那般,一杯入口,激情顿起,越喝越热闹。品茶,是越喝越安静,让人心灵沉淀生活像水,友情如茶,没有茶的水依然是水,没有水的茶就不知是何物了。友情,喝的是功夫茶,品的是茶道!朋友像香茗,让人沉淀,使人坚强;朋友是生命中永久的财富,真诚不可亵渎。适量的茶碰到适合自己的水,茶水又碰到适合自己的人,这茶、水、人因缘而得以相逢,才使人生没有缺憾。喝茶的时候给人的一种感悟就是这样一种淡淡的回味,犹如岁月在脑海里慢慢的浮现,又轻轻的消逝,留给自己的只是一种感悟。珍惜现在的一切,包括友情,爱情和亲情朋友不仅只是相逢于路中的匆匆过客,他是人生旅途中的知己。

  挚友如茶,我喜欢茶的随和与平常,登大雅之堂而不娇淫、入茅棚草舍而无卑贱,使人生旅途不再孤寂。

  初一作文 篇7

  谈到家,每个人都不会感到陌生。家,是人的内心深处,是你前进的脊梁骨;家,是诉说心里话的语音室,是寒冷中的火炉,是希望、是信念的源泉……

  我的家,是我能随心所欲的地方,挥起画笔,酣畅淋漓地描绘出一幅又一幅的山水风情画。每天最愉快的事情就是盼望提起笔,描写一段又一段佳话;每天最激动人心的事情就是躺在温暖的小床上,回忆那柠檬味的酸涩与水蜜桃味的甜蜜。今晚的作业完成得特别快,像往常一样,我将卧室的房门关上,走进梦幻般的想象仙境:一位心理医生,穿越重重轻纱般的薄雾飘到我的面前,严肃地问:“在你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种强大的能量,是什么?”“家”!我脱口而出并美滋滋地想得到他的夸奖,然而,他铁青着脸回答:“错”。这回声似乎划破了沉静的夜空,使我的心一下子凉了半截。就在我准备逃跑的那一刹那,他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变,面带微笑地对我说:“从你的回答中,可以看出家在你心目中的重要性,但还有一个比家更重要的,那就是对每一件事的热情。对家要热情;对学业要热情;对朋友要热情……”从他的一番话中,我好像悟出许多道理。

  “田梦,该睡了!”我回过神来,是妈妈在叫我。“知道啦。”我一边大声地回应,一边回忆妈妈刚才说的话,眼睛突然一亮,这就是热情---妈妈对家的热情。

  我是家庭中的一员,时时刻刻都体会到家的温暖,我为有这样一个既平凡又伟大的家感到骄傲、自豪。

  让我们用火热的热情去熔化寒山上的积雪;用活跃的热情去支撑一个顽强的家;用充满生机的热情去给每一寸土地赋予生命;用温柔的热情去回报辛勤教育我们的园丁。

  初一作文 篇8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或许是很多天真的小孩子们的志向与座右铭。但是,其实很多时候,谁都想无忧无虑的,干自己想干的事,和自己想聊的人聊,不受伦理、时间限制。

  就好像道教一代宗师庄子所说的乘天地之变,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一样,跳出万物束缚,逍遥自在。 我想我最无忧无虑、逍遥自在的就是去年的寒假了吧,虽然只有那么区区30天,但还是很快乐,说真的,我还想再过早上起床,洗漱完毕,打开电脑。登陆“QQ”,朝哪个人打个招呼,再笑语言欢,相互嬉闹的幸福生活。真想让那个寒假成为永恒啊!那个寒假是我最刻骨铭心的。 再看看现在(毕业前),因为要毕业了,我们想复习完毕后以以一颗平常心去迎接这升学考试,但老师不同意,所以每天的作业都是平常的2倍甚至于三倍。我真想长啸一声“苍天啊!”之后再“升仙”。

  但幻想归幻想,作业还是要自己慢慢做。 我有时真的抱怨,人为何要有七情六欲呢?若是没有,人就不会痛苦,人的心灵就不会有无奈、痛楚这些反应

  。即便是要有,也只要从“喜怒哀乐爱恶欲”中挑出“爱、喜、乐”这三种情感就好。 但不管说什么七情六欲还是有,也许女娲造人时是想让人的哀与乐平衡吧,但是,女娲娘娘忽略了一点:世事。正因为世事,现在已经是哀大于乐了。比如我即使其中“光荣”一员。自从以前的一场悲剧开始,我似乎已经懂得庄子修真、老子修道的含义所在了。 我们想要的无忧无虑的生活,是能喝自己喜欢的人、最知心的朋友、笑语言欢;以及无忧无虑的玩耍、平平常常的生活,不吝降临。

  现在一想,怪不得《庄子》开篇就是《逍遥游》和《齐物论》啊,看来庄子他老人家和我们想的一样,而且还是精髓! 若能无忧无虑,真好!

  初一作文 篇9

  青岚点点头,用人形修炼比兽形要快得多,以前为了朋友,实力强弱又有何重要?

  金丝随着凤语汐去了房间。看着凤语汐在梳妆台前忙忙碌碌,金丝眼中满是疑惑。

  “主人,你这是要干什么啊?”金丝睁大眼睛问道。这是一个很甜美的女孩模样,可是眼角的鳞纹充分破坏了这份美感。

  “好了。”凤语汐松了口气,指着梳妆台前的椅子,“你坐着吧。”

  金丝望着铜镜,和前面的瓶瓶罐罐,一咬牙,坐了上去。

  望着镜中女孩,金丝似乎想要流下眼泪,紧闭了双眼,让那女孩消失在眼前。

  “金丝,我会让你和青岚能以真面目示人的。”

  金丝嘴角一抹苦笑,这个是出生就改变不了的,主人又会有什么办法?

  不对,易容……

  金丝想要睁开眼,再次听到凤语汐的话,忽然不动了。

  “金丝,我要给你掩盖这个伤痕,让你拥有本来就属于你的容貌,你别乱动,我会成功。”声音中满满的自信,连带让金丝的心一起安静下来。

  金丝笑了,心里暖暖的。

  时间就在凤语汐忙碌的手中流逝。

  金丝安静的在那任由凤语汐摆动。那鳞片所在的地方,传来阵阵酥麻清凉的感觉。还有那花香味让金丝沉醉,不过它主人身上的幽香才是最为好闻。

  “好了,金丝,睁开眼吧。”金丝耳边传来凤语汐满意的声音。

  金丝睫毛颤了又颤,就是害怕睁开。它害怕睁开眼依旧是那副样子。但是想起主人的自信和满意,它小心地睁开眼。

  镜中,女孩正试探的望着她,整个脸庞看起来娇俏可爱,虽比不上凤语汐,但也是一个美丽的萝莉。

  抬手,慢慢摸着眼角,手感光滑,哪里还看出一丝蛇鳞的痕迹?

  金丝哭了出来,纵使这样,依然在那伤口上留不下痕迹。

  主人,这一生认定了你,我不悔!

  带着泪珠,金丝扑向一旁的凤语汐。

  凤语汐还在欣慰的看着金丝,没想到它突然扑来,愣了愣,微笑,拍了拍金丝的肩。

  “主……主人,谢谢你,从今以后……我绝不背叛……”断断续续的声音传入凤语汐的耳中,谁都听得出,它很激动。

  “金丝,我都说了,我们会是家人。”

  “嗯……”金丝收起了眼泪,天知道,它是多么不愿化人形,因为这片蛇鳞。现在,它可以以自己的人形活在世上!

  “主人!”金丝笑了,“啪”的一下,在凤语汐脸颊上亲了一口。

  啊?凤语汐瞪大了眼看着离开她怀里,蹦蹦跳跳的小女孩。

  “咳咳……”青岚不知何时来了,一身青衣,倚在门边,左手拳状在唇边轻咳了一下,嘴角有一抹仓促的笑。虽是只有十岁,但豁达不羁已在他的身形中表露出来。

  “金丝保留了千年的初吻,没想到给了主人你啊。”青岚满脸笑意,还有种酸酸的意味。

  “是啊,这是我的初吻呢?”金丝还是一脸兴奋,丝毫不在意,“主人,可是你吃了我豆腐哦。”

  初吻?吃豆腐?凤语汐此刻真的无语了。

  如果这样也算初吻,她估计早在千年前,金丝的初吻就没有了,要不然初遇时青岚的伤口哪来的?别告诉她不是用嘴咬的。还有吃豆腐……凤语汐的脸猛抽搐了一下,明明是金丝吃了她豆腐!哪来的她吃了金丝豆腐?

  “好了,别闹了,你们都去修炼吧。”凤语汐无奈地摆了摆手,抬腿走向藏书阁。

  完全无视身后的打闹声,凤语汐陷入了冥想,直至走到藏书阁门口才回过神来。

  凤语汐望着头顶的牌匾,藏书阁……

  凤语汐感觉有些复杂,不知,这个藏书阁,到底有没有能彻底根治金丝脸上的伤的药方……

  她感受地到,金丝的蛇鳞因为蜕皮时,从娘胎中带出来的毒被激发,本来这种毒是不会发作的,隐藏的极深。可是刚好赶上蛇族特有一千年一次的蜕皮,所以,残留在金丝体内的毒,转至它的脸,导致蜕皮失败,如不是有青岚在它的身边,或许连命都没有。

  也是因为这样,导致从娘胎里带出的毒变了,不是以往凤语汐所认识的毒。只是,如果发作,便是凤语汐都难已解决。

  她的血还真的不是万能的,凤语汐已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中毒至深,多年隐疾,这两者最多只能缓解。而一切不是毒的伤,则是真正的无解……

  不管怎样,她还是要救自己的伙伴,不论付出了多少,它也是她凤语汐的伙伴,她不能眼睁睁的看着金丝离去……

  推门而入,一阵墨香拂面而来,参杂着书卷气息。

  从外面看或许不大,可里面,包罗了很多很多,第一层全是关于医学方面的,总的来说,凤语汐也数不清了,上面还有两层,包罗了各行各业。

  凤语汐的目光一一扫过各本书,她对于这一层的书,已经是了解透彻,但还是不相信的再看一遍,期盼能有办法。

  蛇,关于蛇……

  凤语汐顿住了,手指停留在那一册书上,心绪则早已不知飞向何方。

  她想起来了,这十几天研究的书上,好像有关于蛇的毒。

  转头,起步,快步返回她的房间,拿起那本书,心有点慌乱,指尖微颤,摩挲着那一页。

  蛇毒,古有蛇皇金荃,身散香,其毒无解,除有蛊皇。金荃神兽,古尊级,一统几时众兽。距现一万年,然消失。其毒过于霸道,以致遗传,隐于血脉当中,虽多代蛇王不察觉,无毒发,但早亡,且是无因而亡。

  但血脉如有十之八九相似,便会余其毒,皮蜕时发作,宵荃果可缓解,如无,死亡。毒发缓解后,状况多异,但根治只有一种,即蛊皇血,碧霄草,鲛人泪,冰芷莘,黑莲根,曼珠沙华。药师则要极其熟练配药,否,则因承受不住毒性,于千年后第二次蜕皮亡。

  凤语汐读完,仿佛失魂般坐下。这上面哪个不是极难极要机遇才能得到?有的根本是传说,虚无缥缈,能否存世都是极难说的。

  凤语汐这些天研究的这本书,都是极致的毒药,解药更是闻所未闻,所以凤语汐才研究数日,只因想参透各种药草的作用,没想到还是弄不懂。

  金丝看样子便是这个蛇皇的后代,好死不死的与蛇皇血脉相似,但是……

  凤语汐目光一凝,千年,金丝已经快两千年了!一千年前它已蜕皮一次,然后,直到今天……

  不,不行,而且我也不信没有办法!

  凤语汐有些呆滞的目光转为坚定。

  走向两兽的修炼地,便看到青岚金丝正在闭目修炼。

  察觉到凤语汐的靠近,两兽睁开眼,就望到凤语汐定定的看着它们。

  看到两兽望着她,凤语汐微微有些不自然了,干干地笑了笑。

  “金丝,你现在多少岁了?”凤语汐走过去,像朋友般,和金丝坐在一起,状似无意地问道。

  “我?”金丝指了指自己,戏虐道,“我,主人,你可别嫌弃我老啊。”

  “金丝,和我说说吧,我给你准备生日礼物。”凤语汐像是一个温柔的大姐姐,与金丝攀谈。虽然说,从外貌和年龄上来说,金丝都可以称之为大了……

  “我啊……”金丝睁着眼睛望天,像是在回忆,“哦,我就快两千了,好像过两天就是我一千九百八十七的生日了,主人,你要给我选什么礼物啊?还有,青岚可比我还大哦。你要嫌弃也是嫌弃他老,他好像一千九百……不管了,反正他比我大,生日还在我的前一天。青岚,看吧,我把你生日记得多劳。”金丝笑嘻嘻的,或许是因为自己脸上的伤已不用再让它自卑,心情越来越好。

  青岚颇为无奈的看着金丝,记得牢……我看是你把自己生日记的牢吧?连我的岁数都不知道,就敢说记得牢……

  “金丝,我是一千九百九十岁,别忘了……”虽然青岚很确定金丝一定会忘,但还是希望它能记住。

  无意看到凤语汐有些凝重的眼神,青岚才感觉到不对。

  “好了,我会给你一个惊喜,不过要在这几天突破到七级高阶哦,否则别想要。还有青岚,你要到八级低阶。”

  金丝现在是七级中阶,青岚是七级高阶,所以这还是一个威逼利诱的好方法。

  其实人类中的天才,到兽族中是普遍的存在,兽族因年龄天资的优势,才能保存至今,可也在繁衍和生存能力差,才只能生活在森林中,否则,统治的将不是人类,而是兽族。

  几个月前它们就到了现在的级别,所以借此逼它们突破倒也不错。

  “啊?主人,你真忍心?”金丝可怜巴巴的望着凤语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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