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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

时间:2021-10-14 10:20:01

  作文语文学科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好的作文需要符合题意、突出中心、且有充实的内容。其次语言要生动形象,无语病。然后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字体干净整洁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福尔摩斯》读后感【推荐23篇】,供大家学习参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

  今天放暑假啦,我终于把《福尔摩斯探案》读完啦,那里的一个个生动的探案故事仿佛还历历在目,我佩服福尔摩斯的英勇机智、博学多才。我现在就带大家进入到这一趟刺激的旅程吧!

  《血字的研究》在血字的研究里福尔摩斯与华生初识,接下来的故事就由华生站在他的角度上来告诉我们。刚开始见到的福尔摩斯特别萎靡不振,因为他是一个喜欢刺激的人而且喜欢具有挑战性的案子,这时有一个案件发生了,这是令警方非常棘手的案子,特白厄斯葛莱斯警官给福尔摩斯写了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昨天夜里,在位于布瑞克斯顿路尽头的劳瑞斯顿花园街号发生了一件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看到该处有灯光,因这里平常无人居住,故而怀疑出了什么事情。后来该巡警发现房门大开,前室空无一物,中有男尸一具,尸体衣衫整齐口袋里装有名片,上面写着有伊瑙克J。锥伯,美国俄玄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祥。案发现场既无打斗抢劫的迹象,亦未发现任何能证明死亡原因之证据。屋中虽有几处血迹,但死者身上并无伤痕。死者如何进入空屋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深感棘手。希望您在十二点之前惠临该处,我将在此恭迎,在接到回示之前,现场一切均将保持原状。如果不能在临,亦务必尽告详情,若不吝赐教,我将不胜感激。

  当他接到这封信时特别兴奋,就如一批几天没吃饭的狼见到猎物时的心情,我们立刻赶到案发现场,不一会儿,他就找到证据,抓住了犯人。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问他,于是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凄美的故事,讲了一个关于犯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他讲的起初我不信,但是后来把这个故事告诉犯人,奇的是犯人居然一脸不相信的问:你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他:是福尔摩斯告诉我的。他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大侦探!这时换我惊讶了。我一定要把这件事记录下来,这将是我目前经历过最离奇的案件了。 (作文网 Www.zWw.net)

  这个故事读完,还有更多的故事,福尔摩斯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如果想更深一层的了解福尔摩斯就去看书吧。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发现!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

  期间,我读了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所著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精彩的情节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3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成了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更成为我心中的梦想。

  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场景、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尤其是书中的最后一个故事,也是福尔摩斯最后一案说到“福尔摩斯与最危险的罪犯莫里亚蒂(故事里的人物)两人搏斗时一起坠入深崖,再生前福尔摩斯给花生留拉一封信:“我一想到我能为社会除掉由于他的存在而带来的祸害,就高兴。”这段话使我感到福尔摩斯为除掉罪犯不惜牺牲自己生命的思想,虽然我们不可能象他那样,但是我们可以学习她那样的精神。

  福尔摩斯博学多才,通过仔细的观察、严密的推理,推断侦破了各种案情,扞卫了法律的尊严,成了名副其实的神探。在他的身上,我学到了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认真思考的优点,他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4

  我很喜欢看书,有的人都会喊我小书虫,而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其中的最爱就莫过于《福尔摩斯》了。福尔摩斯是我的偶像,他观察仔细,明察秋毫,有耐心,凭借这些习惯,他就可以破解一切谜案。而我呢?有点懒,没耐心,还会耍一点小聪明,下面,我就来句几个例子吧。有一次,我在家里写爸爸布置的试卷,前面的题目我都写了,可惟独附加题连看都没有看,就认为自己肯定不会写,所以就罢写了。爸爸回来之后,把我狠狠的批评了一顿,并让我把附加题补上去,我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却发现题目非常简单,甚至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会做,于是我已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把它给补了上去。还有一次,我遇到了一道“难题”,它不仅式子“不成立”连题目也看不懂,我当时就放弃了,就先丢着不写,我先下了楼去玩,打算回来之后再写。等我回来之后,无意间瞥了一眼题目,却发现式子居然成立了,细看之下才发现,我少看了几个字,就这几个字,导致了我之前的问题。大家现在该知道我有多粗心了吧。刚刚说的缺点我一定会改正,争取向福尔摩斯靠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5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看侦探小说和电视节目。在这个暑假我买了一本人人皆知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很厚,我用了三天才把他读完。

  本书冒险与回忆中红发会大概讲的是一个年轻人在一家离银行金库很近的商铺里干活,每个月只拿一半的工资,一天老板看见一张广告红发会要应聘写字员,老板就去应聘了,他每天在办公室里写字。后来福尔摩斯觉得这件事情不对劲,就去调查发现原来店里的员工是犯罪团伙中的一员,他们只是为了支开老板,在地下挖通往银行金库的地道。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在生活中要懂得仔细观察,要细心,所做的每一件事每一个计划都要认认真真,不可以有疏忽。还要认真检查。只有速度没有质量是不行的,做事要干脆利落还要做好。一旦有什么疏忽和漏洞可能后果就不堪设想。但是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就算是一些世界级的伟人,也会有过错。但是也要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才能做好每一件事,如果连对自己都没有信心。那做的每一件事怎能做好呢?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多点听取别人的意见,才能有一个好结果。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也让我明白了很多,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值得每一个人去阅读,从一个个案子中可以看出一个个纯熟的逻辑思维。阅读这本书让我懂得思考。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6

  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及一往无前的胆识,与狡猾的罪犯、凶顽的敌人作斗争,为社会伸张主义,扞卫了法律的尊严。因此,福尔摩斯成了人们心中的神探,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一本讲诉福尔摩斯所探过案子的过程和结果的书。100多年来,福尔摩斯的形象一直以来都是使广大读者钦佩甚至倾倒的英雄。

  福尔摩斯本来是一个在研究室里热衷于化学实验的研究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侦破了桩离奇的案件,从此号称名侦探。他有着智慧超人的脑子,能观察细微事件的眼睛和超乎常人的体能和武功。但是骄傲就会使人落后。福尔摩斯骄傲时也会出错,在窗口的黄色脸孔那一案时,他下定论下早了,所以失败了。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无论是谁,也都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若想真的骄傲,还是有难度的,因为要把握好尺度,量好自己的实力,但了解自己的实力总是很少数人才做得到,而且那不一定准确,因为人类有潜力的存在。做人要保持谦虚,不能自做聪明,不要以为自己比别人多一点智慧。谦虚的目的,并不是使我们觉得自己的渺小,而是为了更好地了解自己。在我们身边,成功的人都是谦虚的人,他们能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服用可卡因后,使人感到一时的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他也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7

  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

  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8

  尽管人是高度群居动物,需要家人带来的亲情、朋友陪伴的友情,但仍有独自一人的机会。独处时,挂着耳机乘着音符在悠扬的旋律里打转;抱着柔软的蚕丝被,香甜的进入梦乡,而我最喜欢在独处时穿梭在一望无际的书海中,享受着一篇篇精彩故事。独处时翻开一本布满文字但却非繁琐无趣的小说,这本《福尔摩斯》总是给我一段段惊悚万分、既离奇又难以捉摸的事件,我跟随着福尔摩斯烟斗中发出的阵阵白烟,彷彿听见马车摩擦地面及马蹄声;与他一同进入鬼影幢幢的森林中,伴着手中拿着蜡烛的亮光,搜索着任何足以破案的蛛丝马迹。我常因小说中情节高潮迭起,而心脏扑通扑通的跳着,最神奇的是:福尔摩斯动辄能在最令人摸不着头绪之际,来一个出神入化、神乎其技的专业办案,总能让我变色而作、连连拍手叫好。

  漫游在书中,是我在独处时最喜欢的活动,尤其阅读足以消磨所有无聊的时间,陪着福尔摩斯处理多变的案件,让我在独处时能不孤单寂寞。逍遥于小说中是我独处时的享受。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9

  曹文轩说过: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一千本好书,就是一千轮太阳。灿烂千阳,会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也会让这个世界所有的秘密在我们面前一览无余地展开!是啊,这个世界的书太多了,好书却是少之又少。我在书海中寻觅,突然眼睛一亮,发现了这本《福尔摩斯侦探集》。故事的主人公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在破案过程中,他那种在任何情况下都沉着冷静而又幽默的风度把我深深的打动了。他个子不高,体形却十分消瘦,但是他却十分熟悉拳术,这无疑为他打造了一种神秘感;他总爱抽烟斗,因为他可以使福尔摩斯平静下来。他还有一个奇怪的特点,他从不喜欢看那些正儿八紧的书。不仅他的生活很特殊,就连破案也很棒。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破案的经过,我看过最精彩的一个案件叫做'血字的研究',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那是发生在一个夜晚的凶案。一位富翁在一间无人居住的房间中被暗杀。但经检查,除了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任何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而且,凶手在屋里最暗的角落里,用自己的血写了一个潦草的“血”字:拉契(RACHE)。歇洛克。福尔摩斯走到死者跟前仔细地检查起来,他敏捷地这里摸摸,那里看看。突然,他似乎发现什么似地嗅了嗅死者的嘴唇,还蹲下来检查了他漆皮靴子的靴底,从中抓住了几条重要的破案线索:首先,通过凶手留下的脚印大致确定凶手是个六尺多高的中年男子,且穿着一双方头靴;其次,通过马车留下的痕迹推断这匹马的马蹄只有右前蹄的铁片是新的……通过这些明显的提示,歇洛克。福尔摩斯判断出凶手是个外乡人,因为富商抢了他的妻子致使他的妻子郁郁寡欢而死,他就想替妻子报仇。他拿了一颗毒药和一颗糖,把它们放在一个盒子里,然后自己偷偷拿了糖,留给醉了的富翁那颗毒药。如他所愿,富翁被毒死了。所以他才在案发现场用血写下“拉契”,这个德语中“报复”的单词。故事的最后,他还讲了个小故事,一次,他和朋友带着帐篷去,半夜,福尔摩斯看着星星,问朋友说:“你看见星星有何感想?”“实在是太美了!”朋友说。“笨蛋,帐篷被偷了!”这就是普通人和神探的差别。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书中福尔摩斯的一句话,可以代表福尔摩斯的人生追求和高尚品格,“如果我生命的旅程到今夜为止,我也可以问心无愧地视死如归。由于我的存在,伦敦的空气得以清新,在我办的一千多件案子里,我相信,我从未把我的力量用错了地方。”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但我们更重要的还是要学习他那种细致,一丝不苟的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0

  放啦!又给我准备了很多精神食粮---书。有《淘气包埃米尔》、《儿童文学金奖选集》……这么多书里面,有一套我很喜欢的书《福尔摩斯探案集》,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福尔摩斯是英国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笔下的一位神侦探,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在这套书里,有几十个经典的侦探故事,其中《四签名》中,讲述了英国贵妇人梅丽·摩斯坦在父失踪后,每年都会收到一个匿名包裹,原来其中牵涉到一个密谋。福尔摩斯决意要找出这个密谋的真相。直到最后,福尔摩斯凭着一张签名残片,就破了整个案子,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真令人佩服啊!在破案过程中,福尔摩斯虽然遇到了很多困难,但是他没有放弃,利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抓到了狡猾的犯人。

  看完这套书后,一位叼着烟斗,带着礼帽,穿着长风衣的神探形象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他是那么勇敢,又是那么仔细,他富有想象力推理更是让我崇拜不已!

  我对照了一下自己的平时的学习态度,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觉得应该学习福尔摩斯,在学习上更加细心,仔细些,对不会做的题目,应该开阔思路,换种思考方式,或许就能柳暗花明又一村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1

  福尔摩斯是这本书的主角,他是一个镇静、分辨力强的人。如他遇到华生时,一眼就知道华生是一个医生了,因为他是当了许多年的私人侦探了。他先当私人侦探时,还不能做到这样,他是一点点的积累经验后才能的。他的判断是直觉的。他的思路是这位先生既有医生特征,又有军人气质,显然是个军医。这让华生不敢相信,他知道福尔摩斯的经历后对福尔摩斯非常的崇拜。

  当我读完了这本书后就陷入了沉思,我也不像福尔摩斯一样么,我最先开始学分数的加减法时,弄得我真是百思不解,但我跟分数的加减接触的时间长了后,分数的加减法就不像以前那么难了,甚至有些我还觉得很简单。

  我的学习与福尔摩斯探案遇到的经过有几分相似。我从中悟出了一个道理,成功在于一点一滴的积累,没有人不学就会的,要一点点的积累经验,这样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2

  “身材瘦削,六英尺多高,目光炯炯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子,方方的下颚略微突出”这就是华生医生刚搬到与福尔摩斯住处是对他的外表的刻画。福尔摩斯是19世纪英国柯南·道尔虚构的侦探小说人物。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而他也不屑于与官方侦探争功劳。这本书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但他对现代文学,哲学与政治几乎是一无所知。就连著名的哥白尼的学说与太阳系的构成都不知道。他说:“就算我知道,我也要把它忘了”,因为他觉得人的脑子是一个有限的空间,我们必须有选择的吸收知识而不能把什么东西都放进去,如果这样做就会丢掉有用的东西,至少是和许多其他东西混淆起来,到时候也难以应用。这是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而且我认为福尔摩斯的说法是正确的。就像我们在大学学习一样,我们不可能把大学里每个专业知识都塞进脑子里,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学好专业或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其他的知识我们不用去深究。当别人问我们不懂也没必要懂的知识时,我们不必感到羞耻。这时候我们不妨引用福尔摩斯的话回答:“你说地球绕日而行与我何干?就算它绕月而行,那对我以及我的工作也没影响啊!”

  福尔摩斯很自负,从他的言语中可以看出他认为没有比他强的侦探了。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停滞不前。他很努力,对化学等研究很深入,他甚至可以通过烟草灰或味道就可以知道是什么烟草,产自哪个地方。他还是一本“案件字典”,熟悉500多个案例。他的生活很有规律,早起早睡,没案件的时候整天呆在化验室或实验室里。他研究案件时一丝不苟,在《血字的研究》中对案发现场进行了仔细观察,甚至连墙上的烟灰,血字的高度,尸体离各面墙的距离都一一做了研究。我觉得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福尔摩斯有值得他自负的资本,但他没有像仲永那样浪费自己的天赋,变成一个庸人,而是发挥长处,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福尔摩斯也很清高,不屑于与别人争功劳,他不会为了获得某个学科的学位而研究,也不想通过某种方法进入学术界。只是迷恋精确的知识,为此,他还让他的尝试他的生物碱、用自己来做实验以及抽打尸体来证明死人身上能造成什么伤痕。他把案件侦查看作是他人生的唯一追求。一旦一连几天没有让他花费精力去侦查的案件,他就觉得人生索然无味,显现出目光茫然的颓废样子。一接到得让他亲自出马的案子,他便会精神焕发。案子越难,他的精力越是饱满,可以连续几天几夜不睡。

  当然,我觉得这本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里面的人物描写生动形象具有真实感。在书的第一个故事通过华生医生描绘了福尔摩斯的外貌特征,并且在每个案件的前中后以及日常生活中都有人物表情、感情变化的细致描写。而且,它没有过分夸张地刻画人物。比如福尔摩斯。虽说他才华横溢,智慧过人。但他并不是神人,他还有很多知识不懂,他还有因为自己的骄傲自满失败的时候并且他吸毒。还有一些日常生活的细节描写使福尔摩斯更接近常人。我在初三看这本书的时候,还以为福尔摩斯是真实存在的。

  这只是我粗略看了一下《福尔摩斯全集》的感想。我认为这本书里面的故事发展惊奇,一环扣一环,扣人心弦,还有很多推理过程,不是看一两遍就能完全看懂的。所以,如果有时间,我想我会再看一遍这本书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3

  《福尔摩斯》,一本进百年来都享誉着巨大的荣誉的一本侦探小说,今天。我又怀着激动的心情,重新浏览这部百看不厌的小说。

  文中以华生与福尔摩斯一个偶然的机会成了,之后,令人震撼和激动的案情故事接踵而至,令读者激动的心平静不下来。在案情故事外的小事中,我们就能从中看到福尔摩斯超常的观察力和推理能力,比尔能通过一个人的外貌、走路姿势、举动中判断一个人的身份和经历,还有从一块小随身物中见微知著推断出一个人的性格爱好。这些案情故事外的小事中,让我领略了福尔摩斯超乎常人的能力,也对接下来案情中福尔摩斯更为出色的表现而十分期待。

  在“海军协定”一案中,福尔摩斯以他非凡地推理和判断能力找到了嫌疑人,并以一种出乎意料的方式令真相大白天下,让受害者费普斯先生成功从重刑中逃脱出来,将犯人绳之以法。

  《福尔摩斯》这本百年不休的书赢得了上千万读者的喜爱,福尔摩斯这个名字家户喻晓,在英国人们把福尔摩斯当成了他们的英雄。贝克街221B福尔摩斯的住宅每年都会收到上万封粉丝寄来的信,政府不得不派人专门处理这些信,还在那里成立了福尔摩斯的“博物馆”,可见福尔摩斯在大众心中的地位,就连英国皇家化学学会都把它列为成员,并给他颁奖,这是多么荒唐的举动啊!竟然给一个虚拟人物这么高的社会地位!

  福尔摩斯、圣诞老人、米老鼠、被视为了世界三大虚拟人物,全世界的人对这三个人物无所不知。《福尔摩斯》这本书不但给我们带来震撼,也告诉我们,只要善于观察身边的事物,并加以思考,就可以见微知著。我们不但要对福尔摩斯加以赞叹,也要从他身上学会一些东西,不断改变自我。虽然我们不能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但我们能成为最好的自己。

  《福尔摩斯》这本书不但好看,而且教会了我很多平常没有学到的东西,所以我很喜爱。每过一段时间我都会怀着激动的心情再次回顾这部百年不朽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4

  最近,我读了一本由安德鲁·莱恩写的《少年福尔摩斯》。这本书主要讲了福尔摩斯和他的两位以及他的家庭的冒险故事。

  我真敬佩福尔摩斯。敬佩他的冒险能力,敬佩他的观察能力。其中最令我最敬佩的是他对朋友的那种不离不弃的精神。

  福尔摩斯不但敬重情义,而且还很勇敢!第十章讲的是他和他的朋友被坏人抓走扔进一个大的黑洞里,而大洞里面住着一只他们从没见过的怪物。这时福尔摩斯急中生智从包里拿出一把大刀和怪物打了起来,福尔摩斯把怪物引到一边,然后扔了一把手枪给他的朋友,大声的说:“快把旁边的玻璃打碎。”他的朋友照做了,就在怪物张大嘴巴快把他们咬到的时候,千钧一发之时,他们从打碎的玻璃中跳了出去,他们得救了!福尔摩斯时时刻刻都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险,就连喝水、坐车都会有危险。但他会勇敢的面对种种危险,使自己和朋友安全得救。从这章就能看出福尔斯的勇敢!而第十一章就讲到了他的朋友马修·阿纳特被一伙坏人抓走了,这时只有他一个人发现了,他二话不说连忙叫了一辆马车追了上去。一直追到机场才给自己认识的朋友联系,直到和朋友一起把马修从坏人手中救出来。就从这一章可以看出福尔摩斯很重情义,很注重朋友间的。

  福尔摩斯还有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就是他那种坚定自己信念的精神!而这让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对任何事情总是坚定不了自己的信念,就拿我做作业和来说吧。每当我做题目选定一个答案后总是喜欢改来改去,总怀疑自己填的答案不是最正确的,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又把答案给改了。结果发现我选的第一个答案其实是对的,所以我要改掉自己这个坏毛病,要像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就比如说:他的机智,他遇事时候的冷静等等。。。

  读了福尔摩斯之后,我深有体会,希望你们也能认真的去读一读这篇冒险故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5

  ,我看了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这本书由英国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写的。

  书中的主人公福尔摩斯是个私人侦探,他具有超人智慧的头脑,聪明的思考潜力,很善于逻辑分析。他能够在看见任何一位不熟悉的人都能准确说出他们的职业,令我敬佩不已。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斑点带子案”,这个故事令人胆颤惊心。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耐心地倾听了海伦小姐的描述,并仔细地询问一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而且认真地分析。同时在朱莉娅的房间里发现墙上的通气孔通向继父房间,而通气孔上面的绳子通往的床,听海伦说继父每天要训练蟒蛇时,福尔摩斯便识破了继父的诡计。原来继父想独吞海伦的遗产,在姐姐朱莉娅结婚前几天把她杀害了,后来又想杀害妹妹。这下终于真相大白了,海伦小姐得救,继父自食其果,被自己养的沼地蟒蛇咬死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学着福尔摩斯去推理一些事情,比如有某样东西找不到了,刚刚还拿在手里,怎么一下子就不见了,我会回想去过哪里,有没有在什么地方停留过,或者不注意把东西掉在地上,一不小心脚又把东西踢到了沙发、桌子等底下。

  在这本书里,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让我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6

  《福尔摩斯》读后感

  五一节前几天,我看完了《福尔摩斯》中的一篇——雷神桥之谜。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在桥上被杀,没有留下任何凶器,福尔摩斯在破案时注意到了石头上的缺口,做了个实验,猜出凶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我们要学会从一件事想到另一件事。如果福尔摩斯不这样,发现了缺口也没用。

  又一次,我和马拉等人发现了一只千足虫,准备抓走它,但是一不小心把它的一条腿弄折了。它拖着一条摇摇欲坠的腿挣扎,可是没有逃脱。直到我们去找用来装它的盒子时,它跑了。

  我们很失望,尽管知道它不会跑远,但却怎么也找不到它。虽然如此,我们还是不肯放弃,于是在墙边毫无头绪地找。突然,我看到了一条留在墙上的断腿。它又细又长,没有带毛,明显的是节肢的腿。而且很有可能正是千足虫留下的。我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那条腿,脑海中浮现出了长着千万条腿的千足虫,想到千足虫腿部复杂的结构。后腿在后退时会被前腿卡到,所以千足虫是不会倒走的。腿断处指的地方一定就是它去的方向!

  我把这个发现告诉大家,他们恍然大悟,用手指一边往腿尖的地方划着,一边仔细找,不放过每个角落。就这样,没过多久,我们果然找到了千足虫。

  我觉得思考很重要,我们要把一件事和另外一件事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成就。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7

  说起福尔摩斯,人们的脑海中就会映出这样一个形象:他叼着烟斗,缕缕轻烟飘散在空中;他眉头紧锁,脑中映着的是数不清的线索,数不清的谜团;他不苟小节,却能在关键时刻找准每一个细节并准确地推断出凶手。这样的一个人,可亲又可敬。

  或许有人会说他骄傲自负、狂傲不羁,可我更觉得,他是那么的真实,和虚张浮华的人不同,他本分,做着自己的事,有着追求真理的狂热的心。有人说他很难接近,其实不然只要用心去和这个大侦探相处,你会发现,这是一个十分平易近人的人。

  当遇到一起起离奇的案件,人们被眼前的假象难倒,并且被蒙蔽的时候,是他那样成熟稳重,不去在乎眼前的假象,而是用心去感受事实,这时候,智慧与勇气同在。他或许很自满,可他也的确尽到了自己的本能,破解了一起起重大的案件,让人不禁生出一分敬佩之情。

  《福尔摩斯探案集》,尽管我看的是探案,可我却看出了另外一种情感对福尔摩斯美好品质的称颂,以及对这个世界的评价。福尔摩斯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一个懂得什么叫真理的人,我对这样的人感到深深的敬佩!《福尔摩斯探案集》对我的感触很大,我强烈推荐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8

  他那异于常人的观察能力早就令我敬佩不已,他那双眼睛,仿佛能够收容整个世界,不会错过一点细节;在他的脑中,究竟还藏有多少我们不知道不理解的知识?

  他也是那么勇敢,在困难面前不但不会退缩,还能够迎刃而上用他灵敏的大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在我们心中,他是个几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尔的笔下他是个破案无数的名侦探。

  仿佛他无时无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脑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在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华生是一位医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我读到这一幕时的惊讶的表情,我在心中问着我自己,这是人吗?不过这应该只是一个小说人物而已,这作者也太夸张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他不仅仅只是一个笔下的人物。他是位侦探,一位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

  他从小就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会因为就读贵族学校而如贵族般风流,他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偶尔还去练习击剑和拳击。在他19岁时便侦破了许多案件,这使我十分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远,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也会成为十九岁的少年,但那个19岁的我们或许正平凡地在大学校园中游荡。同样是19岁,但那差距却是如云泥一般。

  他靠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侦破许多案件,解出许多暗号,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将他的智慧全部发挥出来,解读了那个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小人或许只会被认为那是某人的涂鸦,根本不会想到其蕴含的深层含义,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满对他的敬意。

  他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位在柯南·道尔笔下活过来的名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19

  在这个周末,我新买了一套《福尔摩斯》。当我满是欢喜利用阅读时间看这套书时,我却傻眼了,因为这套书加起来都有三本《莎士比亚》那么厚。唉,我还是从头开始吧。

  故事最初情节设定在华夫身上,他战时由于受伤而来到英国休养。但不久后,华夫与福尔摩斯先生合租了房子,并且发现了福尔摩斯有很多与常人不同的想法,比如制作一些奇异的药剂,写一些常人无法理解的文章,虽说常人无法理解,但读起来还是有理有据。而且还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兴趣与爱好。

  华夫耐不住好奇心,于是便询问福尔摩斯的职业,原来他是一名侦探。接着,福尔摩斯正好又接了一单新的生意,他发现华夫对此好像很有兴趣,于是在行动中带上了他。

  这场案件非常棘手,是一个连环杀人案,但福尔摩斯还是通过他敏锐的观察力,和聪明的大脑。还有华夫的帮助下破了案,这让他们两一举成名,成为最出色的侦探团队。

  看到这里,我不禁赞叹福尔摩斯的机智和勇气,这故事还告诉我,在生活中要有一双会观察的大眼睛,还要善于动脑筋,我们也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0

  今年暑假,我读了《木屋下的守护者》、《堂。吉诃德》、《查理九世》等8本书。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探索集》。当我在读这本书时,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像在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寻找真相一样。

  这本书是英国的作家柯南道尔写的,他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瑕的机器。他知识渊博,有着很高的推断能力以及判断能力。他熟悉社会阶层和职业特征,他只需要轻轻瞄上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身份、职业他仅凭书桌上的残留墨迹或者皮鞋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的一举一动。因此柯南道尔写的书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福尔摩斯探索集》分两篇故事,一篇名叫《血色研究》,另一篇名叫《四签字》,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血字研究》,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劳瑞斯花园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人名叫伊瑙克锥伯,经调查是被毒杀的。在他被杀的那座空房子里,发现有一个结婚戒指,附近的墙上写着血字“RACHE”。当时侯波去房子里寻找戒指,不料却碰上了警方,他假装成一个醉鬼,因此逃脱了。后来侯波利用一个老妇人去取戒指,福尔摩斯进行跟踪调查,找到了许多线索。最后福尔摩斯在一家旅馆中发生的凶杀案确认了自己的想法,并找到了证据,最后和警方一起抓住了了凶犯侯波。

  这个故事令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福尔摩斯的勇气。他不怕困难,敢于斗争,能根据情况判断出当下形势,更能对事情做出大胆的猜测。读完这篇故事后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的真相。只有大胆猜测才能破千奇百怪的案子。在平时我们要像福尔摩斯一样会思考,不能因别人的猜测而感到困惑,要学会推理。这样,我们才能解决平时发生的一些小事,才能不被别人胡乱猜测而误导!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勇气。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智慧;感受到了福尔摩斯高超的技艺。《福尔摩斯探索集》里发生的故事,令我十分的难忘。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1

  我最近迷上了《福尔摩斯》,妈妈给我买了一整套,我每天都看,里面的侦探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读了《福尔摩斯》以后,我从中体会到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聪明。比如在《夺命的结晶》这册中,福尔摩斯居然一次性解决了三个案子。“他”以一根法式长棍面发现了这个案子的特点,救出了苏格兰场的警探,工人被扣工钱,福尔摩斯靠一堆零碎的数字为工人讨回公道。还有一宗看似普通的食物中毒事件,竟成了致命的投毒案,背后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可福尔摩斯轻而易举地破了三宗奇案。

  此外,《福尔摩斯》还让我学到了许多成语。比如:孔武有力、大动肝火、苟且偷生、咎由自取等许许多多有趣的成语。这套书还有很多科学知识和实验,让我的脑子变得更灵活。比如,玉米变爆米花、制作“无壳蛋”,等等,都是很有趣的小实验,我还按照书里介绍的方法制作了一个“无壳蛋”呢!书里还有很多小玩意,我按照书里的方法,剪出一个长达120厘米的“百变魔尺”,太好玩了!

  我爱《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2

  最近,我被一股无名的火包住了,因为一个女明星的死亡。

  上司让我做一个调查,解开案件,于是我便急忙的来到了现场。我发现一位同事已经开始了事故调查,我把他喊出来,问有没有把现场移过。他摇头,于是我跟他走进屋子里开始了调查,只见一个个脚印走向窗口消失了。

  同事问我要不要去窗户下面看看线索,我摇摇头。叫他把女明星的鞋拿过来。一对脚印正好吻合。我立马想起了我们书上也有过类似的事情,我问他这个房子里面什么时候建造的。他说1943年,我又问他有没有暗室,他点头。

  我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撕下女明星的面膜,一看不是女明星,立马问同事暗室在哪,他说在床上。于是我在床上摸来摸去,不知道摸到哪里暗室被打开了。女明星在里面吸毒,至此我闻名于天下。

  我突然惊醒,原来是梦,不过福尔摩斯却给我带来了很大启发。

  《福尔摩斯》读后感 篇23

  提到侦探,许多人头脑中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真实存在的人,而是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小说中虚构的人物。

  福尔摩斯是我非常非常喜欢的一个书中人物。他以惊人的观察力和惊人的思路著称于世。

  首先是观察力,福尔摩斯可以在一秒时间内推断出华生从阿富汗来,并且是个军医,并且受过伤。通过一根手杖推断出崔佛曾受到过威胁。通过足迹推断出在《暗红色研究》这本书中凶手的身高,年龄,健康程度和心情

  福尔摩斯的断案逻辑简直是神仙下世,让人赞不绝口,令我心潮澎湃。福尔摩斯善用的是推理法,这种方法可以听过一个线索大致了解凶手的基本信息甚至还能知道他的作案动机。

  福尔摩斯啊!你是一个虚拟人物,却变成了无数人的偶像和敬仰的人,你桀骜不驯,聪明绝顶,观察力高强,思维冷静缜密,却又其懒无比,然而在有案子时兴奋和勤快的样子我们永远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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